合阳县开展“创业标杆”“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为了树立创业标杆,培育创业之星,宣传创业典型,带动群众致富,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合阳县人社局开展“创业标杆”“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10个“创业标杆”企业,要求企业经济效益好,社会责任感强,带动就业人数多。评选100名“创业之星”个人,要求创业创新成效显著,创业事迹典型。

  一是积极宣传动员。在县政府网站、各种媒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二是开展报名推荐。各镇街、县稳就业专班各成员单位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挖掘本区域、本行业的创业标杆及创业之星。企业和创业者也可以自荐。三是组织评选表彰。由评选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领导、有关方面专家,对推荐的“创业标杆”和“创业之星”进行评审。向社会公示初审结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每名“创业标杆”奖金2000元、奖牌一面;每名“创新之星”奖金500元、荣誉证书一个,同时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等其他优惠政策。

  通过评选活动,树立创业典型,发挥企业带动就业和创业促进就业的作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通讯员:刘凯 审核:党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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