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调研与思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惠民工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金管理,为进一步推进略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金管理工作,近期,就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金运行现状

  略阳县于2011年9月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截止2021年6月底,全县应参保人数 99000人,已参保登记98604人,参保率99.6%。目前25735人领取养老金,达到应领尽领。2011年-2021年6月累计基金收入45433.60万元,其中:累计收缴参保居民个人缴费11726.54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31738.48万元,利息收入1438.28万元,委托投资收益530.3万元。累计支出28289.41万元,其中:发放基础养老金26396.49万元,个人账户及退转保支出1280.68万元,丧葬费支出612.24万元。截止2021年6月底财政社保基金专户结余基金17144.19万元(转存定期8000万元,划转省财政厅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本金4720万元)。基本完成全县城乡居民参保全面覆盖、到龄人员及时领待,结余基金安全。整个基金运行管理呈现以下特点:

  (一)制度健全,保证了基金的规范运行。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健全《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基金内部控制制度》、《基金财务经办流程》、《稽核管理制度》、《基金待遇经办流程》等,确保各科室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按制度规定在银行设立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基金管理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二是强化稽核监管。城居中心设立稽核科,专人负责稽核工作。按照无缝监管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将稽核关口前移,对基金收缴、划拨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监管。对照经办风险管理专项检查指标,明确责任股室,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每月必核项目有:待遇领取风险预警人员,逐人逐项核实待遇领取风险预警人员的补发标准、补发月数、补发总金额、补发原因。抽核项为:每月按一定比例抽查待遇支付和领取情况。通过稽核,有效的防控了错发、漏发、多发现象。不定期到镇、村(社区)、户检查缴费、待遇领取、月死亡报表上报等情况,确保基金运行管理安全高效。三是规范基金财务经办工作。从个人缴费、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养老金发放、退费、追回养老金、转移个人账户资金等进一步进行了细化,规范每一环节的经办流程和所需的原始资料。

  (二)网络化办公,杜绝手工办理业务。城居保使用陕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参保、缴费、待遇核定、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到账、个人账户建立;2015启用陕西省A++财务系统进行账务处理,生成记账凭证、报表,每月与财政专户、支出户、收入户核对,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2018年5月城居保启用金融管控平台发放养老金,从此业务、财务、银行闭环运行,真正实现了三个平台(业务、财务、银行)相融,三网(财务、业务、银行)互联互通,三流(数据流、信息流、资金流)有机接合,业务处理封闭运行,自动对账记账,相互监督制约,工作精准高效,经办规范安全,管理科学严谨,服务优质便民。2018年将符合“八大员”工龄补贴领取条件的人员在业务系统内进行身份标记管理,2019年1月“八大员”工龄补助金与城居保养老金按月同步核算、一卡发放,死亡人员同步核减,有效降低了业务风险、减轻了工作量。

  (三)社保卡发放及待遇上卡。为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应用工作,县经办中心组织金融机构召开社保卡发放及社保卡待遇上卡工作,县信用联社、农行、工行、邮政储蓄银行负责人通报本行社保卡存量、激活发放等情况,并针对偏远、行动不便的由镇村组织人员统一时间银行上门服务。2019年4月经办中心将已领取待遇人员银行折卡统一批量置换成社保卡发放养老金,新增待遇领取人员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目前社保卡发放城居保待遇25337人,社保卡上卡率为98.3%,“八大员”工龄补助 4026人,上卡率 98.4 %。城居保养老金和八大员工龄补助金基本实现了社保卡发放。社保卡发放待遇弥补了银行信息校验环节缺陷,有效避免了业务系统中一人两个身份证号的“假人”领取待遇。

  (四)做实生存认证,防止多领冒领待遇。县人社局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文件,安排部署生存资格认证。培训镇(办)、村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网络认证流程,组织工作人员到镇(办)、村入户指导认证。认证方式:网络认证;对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老人,由镇、村(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认证,对长期居住在外的老人,利用电话网络视频对话、电话交流等方式进行核心资格认证。经办中心及时督促通报工作进度,针对进度缓慢的乡镇,中心领导带队到镇(办)督促,宣传生存认证的意义。对来访群众手把手指导认证。2021年6月,待遇领取人员认证25633人,未认证102人7月全部停发了养老金。

  二、基金存在问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人数多、人员分布广,工作极具长期性和复杂性。尽管我们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延迟上报死亡人员信息,导致多领养老金。由于个别待遇领取人员家属素质不高,有占公家便宜的心里,在老人死亡后,不及时申报,另外,死亡人员丧葬费补助金每人仅800元,导致家属申报丧葬费积极性不高,多领几个月就超过800元。加之,基层村干部责任心不强,思想认识不高,对这类问题不够重视,导致经办中心无法及时核减人员。

  (二)无法了解服刑人员信息。由于缺乏和司法部门的沟通和对接,个别服刑人员身份保密,县中心对领取待遇的服刑人员无法及时停发养老金。

  (三)基层社保所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快。导致业务不够熟练,加之人员由镇办负责日常管理,还要承担其他工作,不能专人专岗,县经办中心也无法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导致日常工作和县经办中心联系不够紧密。

  三、今后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死亡报告制度》,细化县、镇、村三级经办机构的职责。明确“谁承办谁失误谁追缴”原则,每月5日前,由村(社区)按时上报上月死亡人员信息到镇劳保所,镇劳保所汇总全镇死亡人员花名册,由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县经办中心待遇科,待遇科依据各镇上报的死亡人员及时在业务系统内核减待遇领取人员。出现漏报、瞒报现象,由县人社局发函至相关镇办,由镇办纪委督促追回多领资金。情节严重的,由县人社局报县纪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建立各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涉及部门多,联系面广,建立长效的联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与公安、计生、司法、民政等部门每月开展1次衔接,与其他的社会保障制度信息系统随时衔接,通过网络系统化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杜绝死亡不报、服刑人员信息不畅,一人双身份证冒领等现象发生,使经办更方便快捷、准确率更高,从而有效的避免重复领取待遇等问题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确保基金更加安全完整、有效运行。

  (三)提高丧葬补助金标准。2014年开始执行丧葬费补助政策,标准为800元,截至目前丧葬补助金仍然执行800元的标准。就拿丧葬费补助金和基础养老金来做个对比:2014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75元/月,丧葬费补助金标准为800元/人;2021年基础养老金最低每人125元/月,丧葬费补助金仍然执行800元/人的标准。2014-2021年8年间基础养老金涨幅为66.7%,丧葬费补助金无增长,两者相比较丧葬费补助金显得有些少,由此因素的影响造成瞒报、延迟上报情况时有发生;还有村、镇按时上报死亡人员县经办中心暂停待遇发放但家属迟迟不来办理丧葬补助金领取手续的,造成业务系统死亡人员无法注销,而是以暂停待遇人员的状态停留在系统库内,形成新的基金风险防控点,实际待遇领取人数与库存数不符。建议相关人士通过参加人社高层调研会议、人大代表会、政协委员会议时,向上级呼吁提高农村城乡居民丧葬费标准,提高家属办理的积极性。同时,建立丧葬费在规定时限内申领制度,超过申报期的,一律取消丧葬费申领资格。

  (四)积极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工作。充分发挥稽核科室作用,对基金管理、待遇发放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以及退保、养老金和银行卡发放等重点工作环节,认真进行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疑似数据或疑似人员,要及时汇同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进行核实,按时收集报告核实情况,发现问题早解决,不留隐患,同时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

  (五)加强镇办劳保干部日常管理,加强与镇办主要领导的沟通,增强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业务能力。建议人社部门加强对村劳保信息员的绩效考核,对于出现瞒报、漏报的行为,要扣发其信息员补贴,奖励给不出现失误人员。定期开展基金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和岗位风险排查活动,从思想根源上抓起,增强干部风险防控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略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张军 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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