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就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发表重要讲话。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明确指出了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和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不足,指出部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没有纳入社会保障,存在“漏保”、“脱保”、“断保”情况。
多年来,陇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坚持将扩大覆盖面,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做为矢志不渝的工作目标,多措并举抓扩面续保、促基金征缴,养老保险覆盖面逐年扩大,参保人数逐年增加。但同时,受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不彻底、企业改制时职工养老保险补欠缴政策执行不到位以及下岗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意识薄弱和缴费能力不强等因素影响,全县企业养老保险漏保、脱保、断保情况较为突出,成为制约和影响我县企业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障碍,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加以解决。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5月,全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387户,其中:国有企业29户,其它各类企业196户,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154户,民办非企业8户。参保总人数14559人,其中:在职参保10757人(单位职工参保3870人、下岗失业个体灵活就业人员6887人),离退休3802人。2021年征缴养老保险费6143万元,年发放养老金1.19亿元。
(一)漏保情况不容忽视
1、从县域经济和人口规模看。据《陇县统计手册》,2021年全县户籍人口26.97万人,从业人数15.50万人,其中:农村从业人员12.9万人,城镇从业人员2.6万人。剔除机关事业在职参保人员0.56万人,城镇从业应参加企业养老保险2.04万人与企业实有参保人数1.46万人比较,参保率7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仍有一定扩面潜力。
2、从企业注册登记和纳税情况看。据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截止目前全县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1567户(其中:企业2683户、个体工商8884户);税务部门登记正常纳税户4987户(其中:企业1704户、个体工商户3283户);中心实际参保企业225户,个体灵活就业参保4648人,注册企业和参保企业数差距较大。通过调研了解目前市场主体注册资产登记实行认筹制,对企业从业人数也无严格要求,选择企业或个体户注册主要从主体业务需要出发,因此目前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企业一、两人的公司居多,给养老保险企业参保扩面及函告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3、从扩面函告情况看。依托全县工伤保险单位参保人数,通过与企业养老参保人数比对,全县未全员参保企业135户3490人,经核实剔除县域外企业、行业企业等因素,筛查确定我县企业养老保险未全员参保企业110户,应参未参人数1668人。据此,目前全县应参保在职总人数12425人,实际参保在职10757人,参保率为87%。
(二)脱保情况依然存在
通过系统数据查询,2014年7月《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转城居保缴费办理退休68人,我们视其为企业养老保险的主要“脱保”群体,主要是受个人缴费能力和到龄缴费年限差距较大所形成的。
(三)断保情况较为突出
截止2021年底,全县参保在职人数10620人、实际缴费5825人、“断保”4795人,占参保在职数的45.1%,通过对2000年至2021年全县“断保”人数横向比较:2005年前全县年“断保”率保持在25%左右,之后年度随着企业改制全面推进下岗职工“断保”率逐年攀升,到2010年达到41.3%,2013年达到45%左右维持至今。以全口径工资60%基数测算,因“断保”减少基金年征缴额5015万元。单位及人员“断保”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参保单位类型和人员占比发生根本变化。2000年全县参保企业246户,主要为原国有集体企业,到2005年参保企业锐减至155户,至2021年底全县国有集体企业参保29户职工1966人,仅占全县参保单位356户和在职人数10620人的8.14%和18.51%。私营企业占到全县参保单位数的37.07%,下岗失业及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占到总参保在职人数59.29%,成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主力”。
2、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下岗职工“断保”情况长期存在。该类人员占全部断保人数的29.28%,截止2021年底进入县就业服务中心托管失业人员2239人(其中: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2002人,其他单位职工237人),2021年下岗失业人员正常缴费835人,中断1404人,断保率达到62.70%。
3、流动就业人员工作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断保”情况时有发生。该类人员主要是私营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从业人员从单位辞职辞退后,长期搁置养老保险事务,未及时接续缴费形成断保,占全部断保人数的9.67%。止2021年底,这类人员全县共520人,缴费56人,中断464人,断保率达到89.23%,并在不断增加。
4、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断保情况。该类人员占全部断保人数的61.04%,止2021年底,全县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4058人,年内实际缴费1131人,中断缴费2927人,断保率72.12%。受负担能力等因素影响,该类人员中以15年作为缴费节点认识居多,自由裁量年度缴费和中断缴费无法避免。在灵活就业断保群体中转入人员断保情况不容忽视。以2018至2021年军队退役人员为例转入养老保险关系320人,转移接续后缴费仅82人,中断率74.3%。另外,在历年扩面和手机APP推广应用过程中因参保人员误操作形成的“零账户”垃圾参保数据也达到1461人,应于及时清理。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形成漏保和主要原因
1、县域规模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缺乏。2015至2021年全县新参保单位279户(其中:企业 173户、机关事业106户)新增参保职工2001人,其中10人以下参保单位237户,占比85%。据函告下发数据,全县未参保20人以上企业21户1211人。从县统计部门数据看全县城镇非农从业人员约2.6万人,其中:个体私营经济达到2.3万人,家庭式小微企业、碎片化公司、个体商店为主,运营良莠不齐,点多面广,加之多对养老保险政策认识不到位,不愿参保,成为我县扩面难点和漏保重要群体。
2、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进展缓慢。据统计全县现有快递公司、物流公司19家,出租车公司1家,总体从业人员约210人,实际以单位主体参保5户16人。主要是该类人员无正规管理组织,以私营个体和租赁经营形式为主,难以形成单位组织参保,个人参保缺乏政策强制。
3、一些劳动密集性用人单位参保政策落实有难度。从我县情况看,未参保企业中餐饮服务、建筑农民工从业人数较多,存在人员流动性大、短期用工普遍的实际情况,企业和用工本人参保意愿较低。近年来,全县建筑类企业发展较多,以农业从业人员居多,止2021年全县建筑类企业实际参保29户233人。企业多以人员流动性大、已参加农保为由只给少量主要管理人员参保,形成建筑工人漏保群体。另外部分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抱以短期“打工心态”,只看重眼前收益,拒绝参保和扣缴个人养老保险费,为单位漏保提供“温床”。
(二)形成脱保的主要原因
结合我县业务经办实际,脱保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国家招用的个别原企业职工因辞职、除名等长期对个人养老保险事务置之不理,到龄不足退休条件形成脱保,此类情况目前极少出现;二是农民工在企业“打工”期间有短期缴费,离开企业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缺乏续缴能力形成脱保,此类脱保情况较为常见,最终转入城乡居保;三是少数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因参保时年龄偏大,到龄距退休最低缴费年限差距较大,放弃继续缴费形成脱保,选择参加城乡居保。
(三)形成断保的主要原因
1、部分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不彻底,形成两次改制,企业职工下岗进入再就业中心托管,对个人养老保险缴费问题长期持观望态度,等待企业资产全面处置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但由于时间跨度大、企业长期与职工脱离事实劳动关系,企业两次改制时也不能提供有效补费资料,造成下岗职工养老保险大量断缴断保问题。
2、部份企业受周期性、季节性生产影响或长期处于经营困境,养老保险费申报缴费不正常,甚至长期不申报养老保险,造成职工“断保”。加之,部分企业生产不稳定,用工缺乏长期稳定性,聘用人员更换频繁“断保”人员频频产生;
3、参保人员对政策理解存在误区。部分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及下岗职工片面以15年权衡个人缴费意愿。另外,最低养老金标准的实行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多缴多得”的正向激励引导作用。部分年轻参保人员对未来养老保险问题漠不关心,社保意识淡薄,与企业脱离关系后随意断保。
4、随着缴费基数和缴费额的逐年提高,困难群体续保缴费力不从心。在经济下行趋势下,个体灵活就业及下岗职工缺乏稳定收入,经济压力加大,社保缴费负担能力降低。
5、劳动行政部门与养老经办机构在扩面续保工作上缺乏沟通协作机制,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对漏保、断保缺乏行之有效的管控和行政制约措施。“断保”现象的产生除经济转型所引发的大量结构性失业所致的深层次原因外,社保政策宣传、执行、监管、服务等方面也应进一步得到提升和加强。
三、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1、加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引导。以部门联建、召开用人单位座谈会、举办养老保险政策法规讲座等方式主动送政策到部门到企业,取得各方对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的支持配合,推动用人单位“应保尽保”。切实加强企业养老保险政策社会层面的宣传普及,通过印制政策宣传彩页、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养老保险缴费、社保补贴、保险关系接续、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等政策,增强断保人员社保意识,在全社会努力形成人人关心养老保险的正向舆论氛围。
2、加强部门联动推动社会政策法规有效落实。积极协调人社行政、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行动,加大部门、机构间数据共享,精准实施扩面继保工作。同时积极发挥经办机构职能作用,加大企业函告登记和社保稽核工作力度,推动养老保险政策落实、见效。
3、进一步提升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效能。采取企业及参保对象分类管理、包联服务等措施,区分企业类型和服务对象群体,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职能出发树立“走出去”服务理念,为企业和服务对象提供送政策、送培训的“菜单式”、精细化服务。通过不断优化经办程序,精简经办资料,大力开展“网上办”、“掌上办”、“同城办”、“跨省办”等举措,切实提高企业和服务对象参保、缴费、接续等业务便利化水平,让参保人员对社保事务更有便利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4、积极采取措施扶持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续保缴费。加大 对新业态从业机构管理和从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帮助,使新业态从业人员管理更趋规范。同时,进一步完善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将下岗失业人员全部纳入社保补助范围,扩大补贴范围和社保补贴年限,加大社保补贴资金投入,在政策的扶持带动下下岗失业人员缴费积极性会得到有力提升。
5、完善养老保险政策,提高政策可及性。一是针对企业破产改制形成的下岗职工长期断保问题出台可行的补费政策,解决企业改制形成的职工断保遗留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大“长缴多得”激励导向政策完善和设计,拉大待遇梯度,使长缴费者切实得到实惠;三是适度降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下限,采取“缴费拉大梯度,待遇下不保底”的办法,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门槛,使更多人有能力缴费,可享受到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四是每年缴费基数公布较晚,加之疫情之下,建议进一步延长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跨年度缴费期限。
(陇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佀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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