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人社局及时调整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

   合阳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精神,及时调整到位,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的关怀。

  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政策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意义。安排专人,吃透政策,会同财政局、民政局转发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初审上报,确保不漏一人。

  二是明确政策。精减时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433元;精减时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561元;精减时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748元;精减时连续工龄在二十年以上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1118元。

  三是调整到位。及时高质量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制定下发文件。合阳县共有9家单位43名精减职工符合这次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月增资总额941元。真正让六十年代精简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通讯员:薛灵莉 审核:党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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