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取消发餐补还是对社会开放更优?

  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与职工日常紧密相连,虽存在菜品单一、口味欠佳及浪费等现象,但其在保障用餐安全、便利职工工作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当下,关于取消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改发餐补,以及食堂对社会开放经营两种举措,哪种更合适引发广泛讨论。

  从单位职工与社会群众角度来看,机关食堂适度对外社会开放实现了 “双赢”,而取消食堂则弊端明显。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以价格实惠、种类丰富、食材安全、就餐便捷等优势,深受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青睐。且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在规划之初便预留了供餐能力,一些地区通过错峰用餐等制度,让食堂适时对外开放。这种做法既不影响本单位职工用餐,又能让群众享受便利,食堂经营方也增加了收入,达成单位、职工、群众三方满意的良好局面。若直接取消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不仅会给职工带来诸多不便,群众也失去了享受优质用餐的机会,尤其在偏远乡镇,取消食堂可能严重影响工作开展和效率提升,可谓得不偿失。

  从政策与职工利益角度分析,取消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改为发放现金餐补,既不符合政策规定,职工也难真正受益。目前多数机关食堂采用的餐补形式,是将金额打入餐卡,不可兑现且常设有使用期限。若改为发放现金餐补,这种操作在现行政策下属于违规行为,单位将面临追责风险。对于职工而言,即便发放现金餐补,不仅存在标准和便利性的问题,还可能因违规面临餐补追缴,最终可能导致单位既无食堂又无餐补,职工利益受损。

  实际上,食堂在机关事业单位、国营私营企业、工地等场所普遍存在,私企食堂也不乏高品质案例。机关事业单位食堂虽存在管理经营问题,但在保障职工用餐安全便利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很多地方,食堂的有无甚至如同企业是否包吃,成为吸引年轻人入职的重要因素。此外,在不少地区,机关食堂的品质与单位其他福利往往呈正相关。

  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的管理与运营模式选择,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权衡利弊,探索出更科学合理的发展路径,兼顾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的利益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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