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一季度为农民工讨薪34万余元

  1月以来,白水县人社局立足全县和谐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不断创新举措,精准出击,坚持预防为主、追讨结合的工作思路,通过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坚持一站式维权服务等措施,确保全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到位,持续为全县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深入开展“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对于专业性、政策性、实用性较强的工伤保险等,县人社局工作人员深入各建筑工地一线,耐心将内容讲透、流程讲清、利害讲明,以实际行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1-3月份,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等资料500余份,有效提高了广大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非法职业介绍、培训机构排查行动,对县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拉网式”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摸清底数,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不断健全用人制度,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劳动监察机构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执法车辆等方面予以保障。大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和管理,形成覆盖全县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逐步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情况的网上监督。

  四是依法打击欠薪犯罪和恶意讨薪行为。明确工资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劳务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到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对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或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五是坚持一站式维权服务。开通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认真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完善突发应急机制,不断简化立案程序,完善主办监察员、首问负责等制度,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专职受理投诉件,建立举报投诉案件统计台账,实行定期销号制度,认真做好接待、受理、调查、追讨、结案等工作,通过全员上阵、重点突破、密切协作等措施,确保农民工兄弟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

  一季度,依法处理“根治欠薪线索反应平台”84起,结案84起,结案率100%,为67余名农民工发放工资28.66万元,依法处理立案案件23起,为11余名农民工发放工资3.1万元,共计34.86万元。有力打击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为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讯员:李楠 审核:马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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