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征程、新形势下劳动就业关系的不断变化对劳动保障监察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为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更好地服务劳动者,维持社会和谐稳定,洛川县劳动监察局从3月8日至11日,对全体监察员开展为期一周的业务技能培训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此次培训主要由劳动监察局局长李宁同志和“全国根治欠薪先进个人”党永华同志负责。
李宁同志就中、省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专用账户规定进行了逐条解读。党永华同志就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10部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并对“全国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核处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全局2021年劳动监察案卷进行了评查。
培训中,监察员们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主讲人对监察员们提出的疑惑进行了逐一解答。监察员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非常必要,十分及时,在以后工作中继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严格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好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培训让全体劳动保障监察员进一步了解中省劳动保障监察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和时限要求,有效地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进一步强化了劳动保障监察战线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2021年度,洛川县劳动监察局在洛川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洛川县人社局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根治欠薪工作成效显著,为1831名劳动者追回工资2277.3万元,未发生群体讨薪和极端讨薪事件。2021年12月,劳动监察局党永华同志被评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
2022年,洛川县劳动监察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根治欠薪相关工作要求,实施1234工作方法,即:将宣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这“一条主线”贯穿始终;重点关注工程建设领域和新就业形态监察对象“两个主体”;严格落实劳动保障常态化巡查检查、工程建设领域“八项制度”及劳动欠薪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建设“三个重点”;解决劳动保障执法重实体、轻程序观念,树立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执法的生命理念;提高执法效能,缩短案件办理时间,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高社会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认知,督促企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增强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等工作实际“四项问题”。 (员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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