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居保中心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待遇领取资格“双公示”

  (通讯员:周飞 杨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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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丹凤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有效杜绝违规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近日,丹凤县居保中心决定对今年上半年已按规定领取待遇人员名单一方面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另一方面在村(社区)张榜公示,从而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待遇领取资格“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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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推动城乡居民待遇领取资格公示工作有效开展的过程中,县居保中心要求各镇(办)应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待遇领取资格公示的宣传和告知工作,要选择人流较大的区域或在村(社区)公示栏及时张贴公示名单,确保公示无死角。对在公示过程中经核实出现的死亡、失踪、下落不明或正在服刑等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各镇(办)要及时、主动向县居保中心反馈,并积极协助追回多领、冒领的养老金。同时,县居保中心主动公布经办机构联系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对群众举报已经死亡的领取人员,第一时间组织稽核,核实后及时办理待遇终止手续,并对虚报、冒领养老金情况和欺诈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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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此次城乡居民待遇领取资格“双公示”工作涉及全县12个镇(办),157个村(社区),45776名城乡居民。建立城乡居保“双公示”制度对有效维护基金安全,保障领取人员合法权益,增强群众对城乡居保工作的信任感,增加待遇发放享受情况的透明度,促进城乡居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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