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约谈 筑牢精神类医保定点机构基金安全防线

  (通讯员:陕西省医保局 初审:央行 央通达 审编: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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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严防医保基金流失,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保基金安全,2月6日,陕西省医保局联合省卫健委组织召开全省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集体约谈会。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赵岚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文君主持会议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通报了湖北省襄阳、宜昌两地精神病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同时梳理了我省近期检查中发现的精神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常见违规问题,用真实案例敲响警钟。会上,还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医保基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主流媒体评论文章,详细解读了医保基金对精神类医疗机构可持续运营、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合法就医权益的重要意义,深入剖析了近期媒体曝光的同类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各机构牢固树立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思想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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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下一步工作,会议明确多项要求。各精神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虚构病情诊疗、伪造医疗文书、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切实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管理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严格规范诊疗行为,严格遵循国家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严把患者入院评估、病历书写、合理用药等关键环节,杜绝各类不规范诊疗行为发生。要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质控与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健全精神疾病患者数据库,从源头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要求,各市(区)医保、卫健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对欺诈骗保、违规收治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从严从快执纪问责,坚决守住医疗质量和医保基金安全底线。要强化后续处置力度,严格落实医保支付资格动态管理,健全“行刑纪”衔接机制,加大典型案例警示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

  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相关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区)医保、卫健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辖区内所有精神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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