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集体经济反哺养老 织密民生保障网

  (通讯员:渭滨区城乡居民养老中心   初审:央行  央通达   审编: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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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宝鸡市渭滨区立足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创新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元保障路径,将集体经济补助打造为财政补贴、个人缴费之外的重要支撑,通过构建特色保障模式,持续提升群众养老保障水平,为民生福祉加码。自2021年《渭滨区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办法》实施以来,当地已形成“一村一策、两重补助、三级联动、多元筹资、全面覆盖”的实践模式,先后6次受邀在人社部相关培训会上分享经验,宁夏人社厅、榆林市榆阳区人社局等单位先后前来考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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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宣讲,让政策红利直达民心

  渭滨区通过分层分类宣讲,让集体经济补助政策清晰可知、易懂好算。当地先后召开30余场专题部署会,明确“基础补助+激励补助”双轨机制:基础补助为普惠性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激励补助实行差异化标准,鼓励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具体金额由各村结合实际确定,两项补助合计不超过6000元。同时,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集体补助给予二次补贴,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

  为让政策深入人心,当地整合线上线下宣传渠道,累计发放宣传彩页、便民手提袋等物料8200余份(个),转发政策解读短视频530余次;组织业务培训260余人次,工作人员上门入户600余人次,解答群众咨询3300余人次,全方位提升政策知晓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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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元赋能,激发补助工作内生动力

  渭滨区通过科学引导与机制创新,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通过印制《给辖区群众的一封信》,精准测算不同补助标准对应的养老待遇差异,让群众直观感受“多缴多补、早参早补”的实惠。工作人员先后下村60余次,宣讲政策要求、分享兄弟县区经验,同步为石鼓镇石坝河等9个村拨付工作经费1.8万元,为政策落地提供保障。

  为拓宽资金渠道,当地制定《渭滨区社会力量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流程》,依托统战部、工商联及各类商会协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资助。资金管理实行闭环运作,由区慈善协会负责接收资助金并划转至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及时向资助方反馈使用情况;区城乡居保中心按受益村预算逐人计入个人账户,确保专款专用、精准滴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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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暖心服务,扩大保障覆盖广度深度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渭滨区将服务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针对高龄、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等特殊群体,安排专人上门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230余人次,解决特殊群体办事难题。在政策引导下,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扩大受益范围,在补助参保缴费群众的基础上,为60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按年或按月发放养老慰问金。

  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码,2022年6月1日起,渭滨区上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37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承担,直接惠及13499名群众,让老年群体切实感受到保障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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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同联动,筑牢规范精准保障防线

  渭滨区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确保补助工作规范高效。区人社局牵头制定方案流程,全程做好协调指导与监督检查;各镇政府精准指导各村制定补助细则,同步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障补助资金持续稳定;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强化政策倾斜,因地制宜探索资源盘活路径,壮大集体经济“造血”能力;区财政局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加快审核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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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渭滨区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累计为4667名参保缴费群众发放补助209.66万元,为3300余名60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慰问金301余万元。当前,全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239元,位居全省前列、全市第一,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正持续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让“老有所养”更有保障、更有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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