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勉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迎第 17 次上调 9 万余名老人 9 月起领更高待遇

  (作者:张鸿雁   李雅婷   初审:央行    央通达    审编: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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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秋时节,勉县传来民生喜讯。为进一步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提升养老待遇水平、增进群众福祉,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自 2025 年 7 月起,汉中市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现上调,每人每月增加 20 元。此次调整后,勉县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按年龄分段设定标准:60-69 周岁人员每月 198 元,70-79 周岁人员每月 208 元,80 周岁以上人员每月 218 元。据了解,此次提标幅度创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历史新高,将惠及全县近 9 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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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为持续提升养老保障水平,勉县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积极开展政策宣传,着力营造 “多缴多得、长缴长得” 的参保氛围,引导参保群众主动选择更高缴费档次、延长缴费年限、保持缴费连续性。同时,当地还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充分激活集体经济补助潜能,通过多元化、多渠道积累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让更多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服务优化方面,经办机构不断提升养老保险经办质量,以高效优质的服务传递民生温度,切实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待遇调整是勉县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的第 17 次上调。回溯 2010 年,该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仅为每人每月 55 元,截至此次调整后,标准已提升至 198 元,累计增加 143 元,增长 3.6 倍。近年来,勉县通过多次上调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逐步建立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有效改善了低收入老年群体生活质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提供了有力支撑,让城乡老人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显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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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勉县人社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待遇调整工作,县城乡居保经办中心正紧张有序推进各项准备事宜,包括待遇新标准发放的系统调试、资金申请与拨付等,通过高效的业务系统操作,全力确保提标后的基础养老金及 7 月以来的应补发金额,随 9 月养老金一同及时、足额发放至城乡居民手中,让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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