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城乡群众分享改革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惠民工程。近年来,商洛市洛南县人社局坚持以“群众利益为中心”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强化措施,狠抓参保缴费。参保缴费是享受养老保险的基础,近年来持续加大宣传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参保人员提高缴费档次,增加预期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参保缴费工作,在缴费季每周对各镇办完成任务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全民参保,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费,实现应保尽保。
尽职尽责,提升业务经办。各村居社保信息员,各镇办社保站工作人员,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积极履行“以群众为中心”职责,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料的审核,身份的确认,确保符合领取待遇人员及时享受待遇,同时及时停发死亡、服刑人员待遇,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岗位管理,加强内控风险。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严格按照人社部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岗位管理,经办稽核各司其职,互相监督,社保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定期监督和核查,做到公开透明,有效防控风险,确保基金良性运行。
落实社保补贴、惠及城乡群众。在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同时,积极落实城乡失地群众的养老补贴政策,先后为城关街办柳林社区183名和四皓街办栖凤湾社区1233名被征地群众加发养老补贴。使社保政策惠及城乡群众,使城乡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部门协作,维护基金安全。在县、镇、村三级建立了社保信息共享机制,坚持各村居社保信息员每月上报村居死亡服刑人员信息,由各镇办社保站汇总上报,县级经办机构核查比对。同时又建立了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公、检、法、司、民政、卫健、残联、组织、财政等部门配合协作,形成了全方位、无死角的社保基金管理机制,有力确保了全县城乡居民“养命钱”的安全。
提升待遇,增强群众幸福。近年来,我县领导高度重视提升全县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问题,县人社局、财政局积极配合,克服财政困难,不断提高养老金水平。从2023年起在省市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之上,连续三年每年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使我县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处全市前列,增加了全县城乡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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