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业务办理发生重大调整

  (通讯员:杨锋民 校审: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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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破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业务办理流程长、环节多等问题,省社保局重构业务办理逻辑,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业务办理进行重大调整优化。自3月1日起,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省内流动就业时,不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直接由新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个人在新就业地接续参保关系,并经本人确认后即可开始正常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选择新参保地自主续保,所有人员接续缴费后原有缴费年限及记录会自动归集至新就业地连续计算。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可以通过陕西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养老保险智慧柜员机或就近任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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