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人社局 初审:央行 央通达 审编:杨川)

核心导语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提出废止劳务派遣制度的建议,一经提出便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热议。劳务派遣作为现行用工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废与规范发展,直接关系广大劳动者切身权益、企业用工管理秩序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事关就业公平与高质量发展大局,需客观理性看待、稳妥有序推进。
一、劳务派遣用工现状:偏离立法初衷,乱象亟待整治
劳务派遣制度设立之初,定位为企业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补充用工形式,旨在满足市场灵活用工需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但在长期实践中,该制度逐渐偏离立法本意,被部分企业滥用,成为压缩人力成本、规避用工责任的常用方式,覆盖金融服务、制造业、公共服务等多个行业领域,衍生出一系列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
从用工实践来看,部分企业违规将核心岗位、长期固定岗位转为劳务派遣岗位,突破岗位适用边界;用工成本管控方面,劳务派遣人员普遍存在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偏低、薪酬待遇与正式员工差距较大、缺少年终奖及工龄工资等福利、同工不同酬现象突出等问题;用工责任规避层面,企业可根据经营调整随时退回派遣人员,无需承担法定裁员补偿责任,劳资纠纷、工伤维权等责任往往转嫁至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人员职业归属感弱、就业稳定性差,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全面保障。
这种异化的用工模式,既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相关管理规定,破坏了就业公平,也易引发劳动者不满情绪,埋下劳动关系矛盾隐患,与共同富裕导向、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契合,亟需通过政策引导与制度规范加以纠偏。
二、委员建言核心:废止异化制度,回归用工本源
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结合劳务派遣行业乱象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痛点,提出废止劳务派遣制度的建议,核心初衷是破解当前用工不公、责任虚化等突出问题,推动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规范劳动关系,从根源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公平有序的用工环境。
该建议立足当前劳动关系发展实际,直指劳务派遣制度滥用带来的深层次问题:一是严重违背同工同酬法律原则,同岗不同酬、同岗不同福利的差异待遇,损害劳动者公平就业权;二是突破“三性”岗位法定界限,泛化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扰乱正常用工秩序;三是不利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派遣人员流动性大、缺乏职业积累,难以形成稳定的技术人才梯队,影响产业高质量发展。委员建言并非简单否定灵活用工需求,而是旨在破除异化用工弊端,推动用工模式回归合规、公平、可持续的本源。
三、规范调整影响分析:兼顾各方权益,平稳有序过渡
针对劳务派遣制度从严规范乃至废止的相关讨论,需客观分析对不同群体的实际影响,既要看到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长期利好,也要理性看待短期调整阵痛,坚持平稳过渡、分类施策。
(一)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影响
短期来看,随着用工合规要求提升,部分企业可能优化用工结构,劳务派遣人员面临转为正式用工或依规清退的两种走向,部分群体或经历短暂就业调整期。长期来看,若实现直接用工、规范用工,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将逐步与正式员工接轨,社保公积金按规定足额缴纳,就业稳定性显著增强,退休保障、住房贷款等长远权益得到坚实保障,彻底摆脱“二等员工”的不公境遇,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大利好。
(二)对正式在岗人员的影响
劳务派遣用工规范后,企业用工公平性进一步提升,正式员工岗位稳定性与职业归属感持续增强。受企业人力成本合理上升影响,整体薪酬涨幅或出现小幅放缓,但从长远来看,公平规范的用工环境,有利于营造和谐职场氛围,推动企业与员工共生共荣,符合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
(三)对灵活就业群体的启示
本次针对劳务派遣制度的规范建言,释放出国家从严规范各类用工形式、全面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鲜明信号。当前,平台经济领域外卖、快递、网约车等灵活就业群体的权益保障,也已纳入监管视野,相关合规要求持续完善,旨在将各类劳动者纳入劳动保障体系,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劳动权益保护网络。
四、理性看待推进节奏:稳步规范实施,强化自我保障
需要明确的是,劳务派遣制度的规范调整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企业经营、就业市场、利益格局等多方面因素,不会一蹴而就、一刀切推进,将遵循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兼顾各方的原则,逐步优化完善。在此过程中,广大劳动者需树立理性认知,强化自身权益保障与职业发展能力。
(一)提升核心技能,筑牢职业根基
劳动者应立足自身职业发展,主动学习专业技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摆脱低水平、可替代性强的岗位局限。无论是制造业技术岗位、服务业专业岗位,还是其他技能型岗位,具备过硬技术本领,才能在就业市场中占据主动,实现稳定就业与高质量就业,从根本上提升职业安全感与收入水平。
(二)熟知劳动法规,依法维护权益
广大劳动者要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明晰自身法定权益: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权依法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违规延长,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遭遇同工不同酬、违规清退、权益侵害等问题,要妥善留存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件等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且当前政策全力支持劳动者合法维权。
(三)保持理性心态,顺应政策导向
面对用工制度调整,劳动者需摒弃焦虑情绪,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与核心要义,当前核心是从严规范劳务派遣乱象、保障就业公平,而非盲目清退在岗人员。制度调整的最终目的,是推动用工模式更加规范、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者权益更有保障,广大劳动者应顺应政策导向,立足自身实际稳步提升,积极拥抱合规有序的就业环境。
五、结语
劳务派遣制度的存废与规范,是我国用工制度优化完善、经济发展从规模速度向质量效益转型的重要体现,更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从政策层面从严纠偏用工乱象、推动就业公平,从个人层面提升技能、依法维权,多方协同发力,才能构建更加公平、规范、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让广大劳动者共享发展成果,实现有尊严、有保障的就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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