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人社局关于2023年度回兴平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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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兴平高校毕业生: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档案接收流程、依据归口管理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要求,从2023年起,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建立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兴平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可采取机要通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的形式转递至兴平市人力资源与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

  高校毕业生档案是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毕业生可通过邮寄系统查询档案邮寄进度情况,系统显示签收后,请及时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至兴平市人力资源与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地址:兴平市金城路中段市民之家一楼1号窗口),办理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档案托管代理相关手续。

  收件单位: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人力资源与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原兴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收件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金城路中段市民之家一楼1号窗口

  邮    编:713100

  电    话:029-32102319

  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7日

陕西城乡劳动就业报 刊 网.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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