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人社局:实施“四化”措施 落实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

  (通讯员: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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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家镇枣园村村民贾改田高兴地说:“感谢党和政府,我儿子贾鑫敏在沙特阿拉伯出国务工,今年也领到了政府发的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

  2022年以来,渭滨区人社局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扎实落实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采取“四化”(强化宣传、优化流程、简化手续、细化责任)措施,让脱贫劳动力全面享受党的就业帮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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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宣传。年初,区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镇村劳动保障助理员拿着政策宣传单登门入户,宣传讲解,确保让每一名脱贫劳动力知晓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9月,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了推进政策落实,通过短信平台,给3000多名转移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发送温馨提醒,把政策宣传到了“应享尽享”的每一名群众。

  优化流程。全面梳理政策落实流程,实施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定期回访等制度,让群众少跑路,精准服务,便民利民。每个村设立劳动保障站,配备1-2名劳动保障助理员,负责政策解答,资料收缴。群众只要自愿申报,资料齐全,不出村就能一次性办结申报手续。镇劳保所、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区人社局和乡村振兴局每月逐级审核后,及时将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发放到个人“一卡通”。

  简化手续。针对群众反映的“要的资料多,嫌麻烦不想报”的问题,区人社局征求多方意见,合理简化手续,积极响应群众诉求。今年以来,把以前要求的一式三份的申报材料简化为一式一份;对没有劳动合同的,让就业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在外打工回不来的,出具工作证明复印件也能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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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化责任。在集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日提升”行动和“百日督帮”行动中,为了进一步压实责任,举办了全区农村劳动保障工作推进会,出台《渭滨区劳动保障助理员工作职责》、《渭滨区劳动保障助理员管理办法》,切实夯实了跨省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落实的基础。全区跨省务工申报人数短期增长100余人,全年达到 361人,占到跨省务工总人数的78%,发放补贴资金18.05万元。对没有申报补贴的94人,建立台账,逐一电话核实,记录未申请的原因,后期跟踪服务。

  据了解,目前,渭滨区除过发放跨省一次性交通补贴之后,还对省内和市内务工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1512人47.35万元,做到应发尽发、不漏一人,充分调动了脱贫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的积极性,有效激发了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的内在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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