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献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赋予每位公民的职责,也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有力保障,11月24日上午,潼关县20余名人社党员先锋志愿者前赴献血点,响应县创建指挥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开展的无偿献血活动。
积极组织参与本次活动,是自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以来,潼关县人社干部“学史感恩、学史明理”的精神体现,是人社系统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
今后,县人社局先锋志愿者们会以此次无偿献血活动为契机,结合全县创建健康县城工作,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升健康意识,以实际行动感召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健康生活理念,努力提升生活质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徐桂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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