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345”措施确保疫情下根治欠薪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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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近年终岁尾,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农民工返乡在即,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采取“345”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根治欠薪工作顺利开展。

  “三个严格”定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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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严格遵守疫情政策规定。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市支队始终坚持以中省市疫情防控政策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严密制定支队应急防控预案,针对自身窗口单位实际,制定相适应的防控措施,做到上下政策连贯,中间环节不堵不塞,确保疫情防控政策不打折扣地贯穿到末端。

  二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针对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树立常态化防控思想和长期性备战准备,坚决做到人、物、环境同防控,按照标准防护要求配备相应物资,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财力、人力、物力保障新冠疫情防护。

  三是严格把控疫情扩散规律。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疫情,科学了解病情,掌握散布规律,熟悉救助方法和隔离规定,树立疫情观念和卫生保健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少聚集等良好生活习惯,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坚持从我做起,做到人人自危、人人防护。

“四个严禁”设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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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严禁人员去高风险地区。根据疫情防护需要,严禁所属人员前往高风险地区,严禁接逐高风险地区的人和物,不提倡网购高风险地区的物品,如确实需要,要进行消毒处理。

  二是严禁疫情防控推诿塞责。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策略,不断夯实过程责任,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严格执纪追责。

  三是严禁散布疫情谣言信息。疫情期间,严禁所有人员散布关于疫情的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以官方渠道报道为准,严禁利用自媒体网络平台拿疫情问题获取个人利益需求。

  四是严禁隐瞒疫情事实不报。按照疫情相关规定,个人及家庭如果发生新冠疫情症状或者因疫情所涉及的个人事项,要向防疫部门、单位和社区报告,并做好相应隔离工作,严禁隐瞒不报或者歪曲事实报告。

  “五个到位”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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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坚持把上级的疫情防控政策第一时间传达到末端,把疫情防护工作作为逢会必讲的重要议题,每月召开一次疫情防控分析会,确保疫情政策宣传入脑入心,传达到位。通过单位引导个人,通过个人辐射家庭,形成以点带面的整体防护局面。

  二是思想认识到位。加强疫情期间思想教育,要求所有人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民防疫观念,认识到疫情关乎国家和民族利益,个人利益绝对服从国家利益,明白“防疫是整体,短板是关键”“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切实从思想深处认识到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时刻准备为疫情防控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是人员管控到位。加强疫情期间人员管控,落实相对严格的管控政策,严禁人员去高风险地区,对于出省出市去中低风险地区实行备案和报告措施,严格落实“三查看一监测”以及登记报告制度。适度减少实地召开会议的次数,严格控制会议人数,落实五十人以上申报制度。对于农民工集体上访投诉,建立疫情防护预案,落实“三查看一监测”制度以及定人定位、疏散等待、间隔排队、异码人员处置等措施,确保不发生疫情问题。

  四是消杀防护到位。落实办公公共区域定时消毒杀菌制度,公共场所楼道、厕所每天1次,“一站式”服务窗口每天1次,办公室、会议室每周3次,特殊时期提高频率。对于“一站式”服务窗口,落实定点消杀,对外来的人员实行即时消毒,值班人员聚集时期实行标准防护,特殊时期实行二级防护。

  五是物资保障到位。按照防疫政策要求,支队以标准防护为基础,以二级防护为特例,分别购置储备了84消毒液、医用消毒酒精、医用口罩(N95、普通)、免洗手消、防护服、隔离服等若干,并按往年农民工接待量,落实富余储备,确保支队应急状态下能够保障一线实现标准防护。(刘林红 郭建峰 惠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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