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社局夯实四项举措做好社保经办内控管理工作

  (通讯员:刘慧 秦维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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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防范和化解业务经办运行风险,白河县人社局夯实四项举措做好社保经办内控风险管理工作。

  建立完善制度。制定了《养老保险稽核监督工作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办法》;完善了《内部控制实施细则》、《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业务经办管理办法》,并在4月份和5月份分别向各镇下发了《业务经办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通知》、《参保人员死亡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规范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堵塞了制度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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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设置岗位。进一步优化了县经办机构内设股室职能,科学合理划分岗位,落实人员岗位职责,实行业务运行、基金财务、数据管理、稽核内控岗位人员不兼任责任制,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经办权限,信息系统对应不相容岗位及初审、复核、审核人不相容权限进行互斥设置,让所有岗位经办的业务都置于内控监督之下,确保业务经办全过程合规。

  明确权限管理。遵照“分级负责、岗位制衡、系统赋权、风险可控”的权限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权限配置和维护均由市级经办机构负责,县级经办机构不设立系统权限维护人员;县级经办机构、乡镇业务经办机构人员需新增和注销权限、岗位权限变更、信息变更的,按照管理权限流程统一上报市级经办机构办理;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需新增和注销权限、信息变更的,由村(社区)申请,镇级初审,县级经办机构报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内控稽核股在手机APP为其办理,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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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业务经办。在业务经办中,待遇核定人员不得兼任个人账户管理、资格认证、关系转移接续相关工作;基金财务岗位中,会计与出纳实行分离。同一笔业务初审、复核、审核人员不得互相兼任,禁止一人通办。个人关键信息变更、待遇补发、终止恢复、超高额发放等高风险业务原则上实行初审、复审、审核三级管理,对待遇发放、资格认证、待遇恢复等相关业务台账和纸质表单实行经办、稽核、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等“五支笔”审签制度,切实防范了业务经办运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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