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再次上调

  6月份,参保人员翘首盼望的养老金上调通知终于发布实施。延川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在接到调待通知的当日,就组织业务科同志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精心准备,加班加点,联系相关企业和参保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大家全力以赴,认真核对,在上级规定时限内顺利完成了本次调待任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2021年调待的基本政策可以归纳为:一、以退休人员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二、普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三、向缴费年限长人员倾斜: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按1年计算。四、向年龄偏大人员倾斜:194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本次调待,延川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对本辖区内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3200人上调了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资123.3元,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6月30日以前已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本次调待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人均达到了2348.85元。 (石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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