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顺利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6月9日下午,按照陕西省社保局下达的业务经办系统操作指令,黄陵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为全县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截止目前,全县圆满地完成了任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7次连涨。

  这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21年1月起。

  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体现社会公平。二是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调整政策的激励性导向,引导参保人员在职长缴费、多缴费,退休后多拿养老金,多调养老金。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三是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70至74周岁的,增加10元;75至79周岁的,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体现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据悉,黄陵企业养老退休人员这次符合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人员有2885人,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90326元,其中普调调整2885人,月增加161560元,缴费年限调整2885人,月增加139757元,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2885人,月增加74259元,高龄调整818人,月增加14750元。这次人均月调整135.29元,使全县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基本养老金由调整前的2536.16元增加到调整后的2671.45元。

  长期以来,该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一直把养老保险经办信息化建设当着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大力推广“一主两翼”的普及和开展工作,目前,中心全部经办业务都通过陕西省社会保险信息管理核心平台三版进行,网上服务平台企业端使用率达到97.49%,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领取资格认证率99.93%,信息化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李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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