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彬州市人社局大力推动部门职能转变,打破信息孤岛,加强与税务等部门的衔接沟通,信息数据共享,精简审批程序,主动开展服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和《陕西省人社厅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援企稳岗工作,全面落实疫情期间工伤、失业保险费减免缓征政策和大、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社保费减免政策,实施社保费6个月缓缴措施。截至目前,累计减免彬州市市域321家大、中、小微企业工伤保险费335.04万元(其中2020年减免76家277.81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减免245家57.23万元),46家企业失业保险费136.31万元,缓征、减征188家企业社保费10939人3478.04万元(其中:5家大型企业减半征收1000.8万元,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0.15万元,182家中小微企业免征2477.09万元)。既降低了企业成本,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又提升了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还体现出彬州市人社部门的担当精神,展现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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