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宁陕县完成首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业务

           (通讯员:易荣艳  黄雅萍  审编: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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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资助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入新活力。4 月 23 日,安康市宁陕县完成首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资助缴费业务,标志着当地个人资助政策迈出实质性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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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宁陕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印发《宁陕县 2025 年度城乡居保工作要点》,为推动个人资助政策落地积极行动。中心结合各镇缴费情况与经济发展水平,对个人资助工作分类施策。同时,组织业务培训会,向社保干部详细讲解资助条件、标准、申请材料及业务流程,并与各镇紧密协作,开展人员摸排、意见收集、政策解释等工作。

  近日,宁陕县杨姓女子到城关镇便民大厅咨询个人资助业务。经办中心得知后,迅速前往进行政策宣传。据介绍,个人资助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参保人在个人缴费基础上,可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资助额外缴费,资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提升参保人员待遇水平。

  该女子希望母亲选择高档次缴费,增加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得知个人资助业务后,便想借此表达孝心。经工作人员答疑解惑,她为母亲资助 2940 元。至此,其母亲 2025 年个人账户金额达 6300 元,包含个人缴费 3000 元、政府补贴 300 元、村集体补助 60 元及个人资助的 29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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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宁陕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将持续加强社保资助缴费政策宣传,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提供资助,增加参保人账户额度,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助力居民 “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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