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麟游县完成首例个人资助养老保险缴费工作

  (通讯员:石素丽 初审:王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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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宝鸡市麟游县完成首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缴费,麟游县九成宫镇御驾塬村参保居民田亚红的女儿为母亲个人资助3000元,成功记入其母亲田亚红个人账户。

  今年以来,麟游县城乡居保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在健全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探索集体经济补助缴费方式的基础上,大力宣传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政策,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实现个人资助零突破,增加参保居民个人养老账户积累,稳步提升养老金水平。

  田亚红自2007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来,她一直选择最低档次缴费。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全面宣传下,其女儿详细掌握养老保险政策,算清“明白账”“长远账”后,今年指导母亲选择了3000元的最高档次缴费。并通过电话咨询,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缴费政策,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经过申报,按照今年最高缴费标准为母亲个人养老账户资助了3000元,加上本年度自己交纳的3000元保费,以及缴费财政补贴的300元,本年度田亚红的个人账户进账6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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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麟游县将继续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宣传活动为抓手,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以“个人缴费、财政补贴、集体补助、个人资助”多轮驱动的保费筹集模式,增加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积累,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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