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自主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通讯员:张松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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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陇县紧盯省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认真贯彻落实宝鸡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十四五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推动富民惠民的实施意见》,让广大城乡参保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从7月1日起,为陇县41593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元基础养老金,连同省上同期提高的3元和之前中省市县多次调标,提高后基础养老金标准为:60—69岁每人每月172元,70-79岁每人每月182元,80—89岁,每人每月192元,90岁以上每人每月2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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