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出实招 抓落实 城乡居保助力乡村振兴

  (通讯员:胡志华)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们福祉、实现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凤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围绕减轻困难人员缴费负担、拓宽城乡居保筹资渠道、社保基金安全及保值增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落实措施,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扎实落实好精准识别工作。一是与民政、税务、乡村振兴和残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数据共享。定期开展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参保信息监测分析和数据比对工作,每月动态调整系统特殊人群标识,实现特殊人群保障动态“清零”。二是持续推进适龄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按照人社部下发的适龄参保人员数据信息,通过调查,走访,精准识别参保人员,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动员参保人员早缴费长缴费,同步提高有效参保率。定期向各镇下发参保扩面花名册,督促各镇做好参保动员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全年参保目标任务的102%。

  减轻困难群体缴费负担。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最低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凤县从2022年1月1日起已三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使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78 元,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97元,城乡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加强惠民政策宣传。广泛开展“看得懂、算得清”城乡居保政策宣传,鼓励引导群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利用集中宣传活动、各级工作列会、现场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积极入村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城乡居民牢固树立早缴多补、长缴多补、多缴多补意识,使参保群众认识到缴满15年只是最低标准要求,持续缴费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

  多措并举,拓宽筹资渠道。开展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指导有条件的村(社区)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倡导集体经济、涉农产业、万企兴万村包联企业、爱心人士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公益捐赠。截至目前,全县9个镇有12村开展了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筹措资金16.4万元,惠及参保群众5281人,在全市率先实现了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镇级全覆盖。

  规范基金管理,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为切实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努力实现保值增值,大力推进基金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基金到期情况,不定期召开基金转存决策会,按各银行的利率、服务质量、助力县域经济发展情况三项指标,通过服务对象及中心干部不记名方式进行评分确定存储银行。凤县2022年已召开社保基金存储决策会3次,转存率达100%。

  提升社保基金管理质量,筑牢社保基金防火墙。一是以社保基金提升年工作为契机,结合历年基金审计、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内控稽核、数据筛查、上级反馈等发现问题,对照任务清单开展拉网式排查,查找风险漏洞,摸清风险底数,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限期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强化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加强信息系统风控预警和稽核内控功能建设,全面取消手工经办业务、社银人工报盘、现金发放待遇。三是全面开展数据核查。组织核查部省下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量业务数据,筛查疑点数据。持续开展违规参保、特殊人员身份、重复领待、死亡冒领、“假人”骗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等疑点数据筛查,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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