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发放转移就业交通补助420余万元

  (通讯员:胡文娟  祝迪 审核: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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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加大乡村振兴就业帮扶政策落实力度,有效激发就业活力,缓解务工者交通费压力,石泉县持续实施“定额补贴”转移就业交通费政策,对转移到省外、县外省内的脱贫劳动力及监测户劳动力分别给予500元、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费补助。

  石泉县通过印发文件、发放政策口袋书、举办乡村振兴大讲堂、微信全覆盖、短信点对点、干部与群众面对面等多种方式全覆盖、无死角、立体式的推送政策,鼓励群众积极主动转移就业。县镇村三级建立就业实名制台账,常态化开展信息数据比对,动态掌握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对象,由各驻村工作队及包户干部及时入户走访、电话提醒等方式督导符合申领交通补助的对象按时“压茬”申报,真正做到“符合一批、申报一批、审核一批、兑付一批、不落一人”。确保乡村振兴就业帮扶政策及时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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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石泉县2022年度共发放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费补助9277人422.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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