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陕西省人社厅 初审: 杨永忠 二审:央行 杨通达 终审:杨川)

工作部署:
7月9日,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联合召开加强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推动落实三部门近日印发的《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支持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全省常态化就业帮扶重点任务,坚决守牢不因失业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蔡钊利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贺军平、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高建升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亢振峰主持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过渡期五年来全省就业帮扶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常态化就业帮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转入常态化帮扶的开局之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准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常态化帮扶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准确把握常态化就业帮扶职责使命,统筹谋划常态化就业帮扶陕西方案,聚焦主责主业,扛牢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常态化就业帮扶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明确,全省上下要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为牵引,紧盯促就业着力稳规模,紧盯促振兴着力优质效,紧盯促增收着力提技能,紧盯促共富着力固根基,坚持问题导向,把牢政策取向,因地制宜细化实化就业帮扶和支持措施,推动我省常态化就业帮扶开好局、起好步。
此次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实施意见》,是我省常态化帮扶重要配套政策,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严格依据国家指导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和要求,具体细化为3部分14项措施。《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常态化就业帮扶机制,坚持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双向挖潜,通过实施精准开展实名帮扶、扩大有组织外出务工、拓宽就近就业渠道、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强化就业兜底保障等措施,完善精准就业帮扶常态长效机制,守牢失业返贫关口。帮扶对象将转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及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依托全国信息系统建立实名制就业帮扶数据台账,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帮扶对象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乡村全面振兴就业支持机制,重点支持深化劳务协作成果、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提档升级、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育优质品牌促就业、返乡入乡创业、欠发达地区就业扩容提质等措施,更好发挥就业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促进农村群众通过就业增收实现共同富裕。特别是在技能提升方面,围绕先进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康养家政等重点行业,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模式,全面推行“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带动更多农村青年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细化实化政策举措,依法依规强化资金管理使用,持续抓好跟踪问效,持续推动常态化就业帮扶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根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就业帮扶和就业支持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深化拓展苏陕协作成果、统筹做好易地搬迁群众稳岗就业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识别确定帮扶对象、按月开展就业数据动态监测和调度更新,推动形成信息共享、工作共商、资源共济、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

导读:
筑牢防贫“就业堤坝”,绘就乡村振兴“实景图”
——《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支持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深度解读
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压舱石”。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如何让脱贫人口“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如何让欠发达地区接续发展,成为乡村振兴道路上的核心命题。近日,陕西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的 《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支持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陕人社发〔2026〕17号),正是针对这一命题给出的“陕西方案”。
这份文件不仅是对国家部委指导意见的细化落地,更是陕西省在过渡期后,推动就业帮扶由“攻坚战”转向“持久战”、由“特惠性”转向“常态化”的关键转折点。它标志着陕西将构建起一套覆盖外出务工、就近吸纳、兜底安置、技能提升、创业扶持全链条的就业支持体系,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能。
核心亮点一:机制常态化,精准识别“兜底线”
《实施意见》明确,帮扶对象将转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及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依托全国信息系统,陕西将建立实名制就业帮扶数据台账,实施动态监测与精准识别。其核心目标是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帮扶对象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牢牢守住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这一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通过“小、精、专”的就业服务活动,将岗位、政策、服务送到“家门口”。
核心亮点二:拓宽“双通道”,外输内拓促增收
在省外协作上,陕西将持续深化苏陕劳务协作,建立常态化岗位对接与定向输送机制,并落实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帮助有意愿的帮扶对象有序外出务工。在就近就业上,政策不仅延续了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的税费减免、场地补贴等红利,更提出了“园区总部引领+车间规模化生产+家庭供应”的产业升级路径,支持车间入驻产业园区,延伸产业链条,让群众在“家门口”端稳饭碗。同时,以工代赈的实施领域和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优先吸纳帮扶对象就近务工。
核心亮点三:技能强筋骨,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实施意见》将职业技能提升置于突出位置。围绕先进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康养家政等重点行业,陕西将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模式。特别是针对青年群体,全面推行“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确保补助不断档、帮扶不脱节,带动更多农村青年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
核心亮点四:培育新品牌,创业带就业释放“倍增效应”
品牌化是就业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陕西将深入实施劳务品牌培育工程和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围绕“一老一小”民生需求,培育养老、托育、家政等“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同时,支持县域“乡村工坊”建设,整合资源促品牌发展。对于返乡入乡创业,政策将提供场地、资金、人才、技术等全链条服务,聚焦潜力大的创业项目,以创业带动就业,让乡村成为干事创业的热土。
核心亮点五:倾斜重点区域,补齐欠发达“短板”
针对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易地搬迁安置区,陕西将实施资源倾斜战略。无论是产业发展布局、以工代赈项目安排,还是“三支一扶”等人才计划,都将优先向这些地区倾斜,确保脱贫基础更稳固、发展劲头更充足。
结语
从“输血”到“造血”,从“脱贫”到“振兴”,《实施意见》的出台是陕西省在关键历史节点上的主动作为。它通过一套组合拳,织密了就业保障的安全网,点燃了乡村发展的新引擎。随着政策的落地生根,三秦大地上的广大农村群众将通过勤劳的双手,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有力的步伐,一幅产业兴、就业稳、乡村美的画卷正徐徐展开。

文件全文
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支持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陕人社发〔2026〕1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6〕17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
(一)精准开展实名帮扶。过渡期后常态化就业帮扶主要面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下简称“帮扶对象”)以及欠发达地区。依据全国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促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优化完善全省实名制就业帮扶数据台账。对帮扶对象就业信息、技能水平、培训状况等进行摸排统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及时建立管理台账,实施精准就业帮扶,确保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帮扶对象所在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守牢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
(二)扩大有组织外出务工。持续发挥苏陕协作机制作用,健全完善结对帮扶地区劳务协作关系,帮助有意愿的帮扶对象有序外出务工,稳定就业岗位。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帮扶对象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对面向帮扶对象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加强稳岗服务保障,及时解决帮扶对象外出务工面临的困难问题,帮扶对象中符合条件的跨省或跨市(区)就业人员按规定每年可安排一次往返交通补助。
(三)拓宽就近就业渠道。充分发挥产业帮扶对就业帮扶的促进作用,支持县域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带动帮扶对象稳定就业。延续落实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税费减免、场地租赁及水电费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帮扶政策。扩大市场化岗位供给,持续发挥“春风行动”等专项服务活动牵引性作用,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零工市场等线上线下服务载体,常态化开展“小、精、专”就业服务活动。积极扩大以工代赈实施领域和覆盖范围,优先吸纳帮扶对象就近务工,带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
(四)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围绕“稳就业、兜底线、救急难”功能定位,按照“谁开发、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建立健全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按需开发、精准安置、动态调整,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稳定家庭收入的帮扶对象。不断优化岗位设置类型,依据人口、区划、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围绕乡村公共服务领域实际需求,重点开发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养护员、防止返贫致贫信息员和敬老助残协管员等岗位。对过渡期内选聘且现在仍在聘用期内的脱贫人口,按原标准发放各项补助,到期后有序退出。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根据帮扶对象身体等条件合理安置岗位,严格规范选聘、解聘程序,按时足额落实岗位补贴等待遇,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冒名顶替、简单发钱等违规乱象。
(五)强化就业兜底保障。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帮扶对象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措施。持续开展帮扶对象家庭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帮扶,及时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服务。延续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及渠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加强就业权益保障,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和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培训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惩治就业歧视、就业欺诈、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建立健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就业支持机制
(六)支持深化劳务协作成果。拓展东西部劳务协作平台,支持结对帮扶地区将劳务协作交流向镇村、园区、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延伸,建立常态化岗位对接、定向输送、稳岗服务、交流合作等联动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东部地区农民工较为集中的输入地,统筹设立驻外农民工服务站点。完善跨区域劳务协作机制,支持各地与用工稳定的省内外重点地区建立跨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健全用工需求摸排、信息共享、“点对点”运送、服务保障全链条机制,强化区域间就业服务协同联动。强化季节性有组织劳务输出,聚焦农业种植采收、生产生活服务、文旅服务等领域季节性、临时性用工需求,鼓励引导政府部门、行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搭建用工供需对接平台,提高用工保障组织化、规范化水平。
(七)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提档升级。结合县域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入驻县级以上科技园区、产业园区等,稳步扩大生产规模,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条,形成“园区总部引领拓展、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规模化生产、家庭原材料供应”的发展格局,有效扩大就业容量。着力优化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营商环境,完善日常联络机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小额金融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用工保障,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问题,不断增强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发展内生动力。统筹建立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管理服务质效。
(八)支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志智双扶”行动,加大宣传教育投入,强化思想观念引导,鼓励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在优先保障帮扶对象培训基础上,面向农村地区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发挥“技能照亮前程”行动牵引作用,围绕先进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康养家政等重点行业领域,积极开展“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技能培训,以技能提升稳就业促增收。全面推行“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组织引导帮扶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保持过渡期补助标准、资金渠道和发放方式,及时做好在校生补助发放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帮扶等工作,带动更多农村青年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对仍在帮扶周期内的“雨露计划”在校学生,相关补助发放等帮扶政策延续至其对应学历教育周期结束。
(九)支持培育优质品牌促就业。深入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工程,进一步健全规范乡村工匠培育、管理体系。支持发展乡村工匠特色产业,聚力打造乡村工匠知名品牌,对基础条件好、产业发展形成一定规模、联农带农成效显著的乡村工匠,可按规定给予政策倾斜和补贴奖励。深入实施劳务品牌培育工程,结合优势产业和地域、历史、文化特点,积极培育三秦特色劳务品牌,重点围绕“一老一小”等民生紧缺领域,大力培育养老、托育、医疗护理等家政“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支持优质劳务品牌依托东西部协作、省际劳务合作机制,搭建交流共建平台,拓展品牌发展空间,扩大就业岗位供给。支持县域“乡村工坊”建设,汇集县域劳务品牌,整合政策、服务资源,统筹开展市场推广、人才招引、用工招聘、技能培训等活动,促进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带动更多群众通过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围绕乡村绿色经济、银发经济、数字经济发展,积极培育开发新就业增长点。
(十)支持返乡入乡创业。持续落实返乡创业政策措施,加力落实“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支持体系,结合实际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模式,重点聚焦初具规模、发展潜力突出、带动就业明显的创业项目和返乡人才创业项目,及时提供场地供给、资金扶持、人才引育、技术指导、市场对接等全链条政策服务,推动落实税费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持续优化创业环境,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十一)支持欠发达地区就业扩容提质。继续加大对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就业帮扶资源倾斜,将就业帮扶作为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帮扶举措和保障机制,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安置区探索建设一体式就业帮扶项目。在调整产业发展布局、开展就业帮扶行动、安排以工代赈项目时,积极向欠发达地区和易地搬迁安置区倾斜。在各类涉农产业项目安排中,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提升易地搬迁安置区就业吸纳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大中型易地搬迁安置区就业服务站(窗口)作用,提高就业服务质量。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安置区提升、新建一批配套产业园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地,拓宽易地搬迁群众就业渠道。推动各类专业人才培养、农民培训项目、乡村治理人才能力素质提升项目、“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为区域发展和促进就业提供人才支撑。
三、建立健全就业工作保障机制
(十二)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帮扶对象就业帮扶和乡村振兴就业支持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优化完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考核体系,推动形成信息共享、工作共商、资源共济、形势共研、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就业帮扶和就业支持工作,完善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等开发式帮扶举措,统筹抓好政策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深化拓展苏陕协作成果,统筹做好易地搬迁群众稳岗就业工作,加力扩围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农业农村部门要识别确定帮扶对象,按月开展就业数据动态监测和调度更新,推动相关就业帮扶政策落地见效。
(十三)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各地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聚焦帮扶对象和欠发达地区,延续实施过渡期内行之有效的就业帮扶政策,以促进稳定就业、持续增收为目的,因地制宜细化实化常态化就业帮扶和支持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要依法依规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统筹用好常态化帮扶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苏陕协作资金等,加大就业帮扶投入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各类专项资金聚合效应。
(十四)强化工作跟踪问效。持续实施就业服务提质工程,健全就业跟踪服务机制,联动“秦云就业”系统平台,优化完善基层服务机构、“家门口”就业服务驿站、零工市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防止返贫致贫信息员作用,做好帮扶对象就业失业、返乡回流日常监测及就业帮扶。细化就业帮扶考核指标,引导各级以正确政绩观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共同促进帮扶对象依靠勤劳双手就业增收,实现共同富裕。工作中如遇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相应上级部门请示报告。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规范性文件:10-347〔2026〕7号)

政策解读:
《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支持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解读
问1:这个文件是干什么的?主要面向哪些人群?
答: 这份文件是陕西省为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在脱贫攻坚过渡期结束后,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就业帮扶机制的行动指南。其核心目标是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主要面向三类人群(统称“帮扶对象”):
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
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需要继续帮扶的人员。
欠发达地区的整体就业支持。
核心底线: 确保这类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问2:政府如何精准找到并帮扶这些需要帮助的人?
答: 主要通过“精准实名帮扶”机制,实现“数据找人、动态管理”:
建立台账:依托全国统一的信息系统,建立陕西省的实名制就业帮扶数据台账。
精准识别:对帮扶对象的就业信息、技能水平、培训状况等进行摸排统计。
动态管理:一旦确认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立即建立管理台账,并实施“一对一”的精准就业帮扶。
问3:如果想外出打工,政府提供哪些支持和便利?
答: 政府从“出得去、稳得住”两方面入手,提供全方位支持:
深化劳务协作:继续发挥苏陕协作机制,与东部地区建立稳定的劳务关系。
组织化输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对组织劳务输出的机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降低出行成本:对跨省或跨市(区)就业的帮扶对象,每年可安排一次往返交通补助。
稳岗服务:在输入地设立服务站点,帮助解决务工人员遇到的困难。
问4:不想出远门,在家附近能找到工作吗?
答: 完全可以。文件明确要“拓宽就近就业渠道”,主要途径包括:
产业带动:支持县域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带动帮扶对象就业。
车间吸纳: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 的优惠政策(如税费减免、场地水电补贴等)。
家门口服务: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常态化举办小型、精准的招聘活动。
以工代赈:在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中,优先吸纳帮扶对象务工。
问5:对于年龄较大、技能偏低的弱劳动力,有什么兜底办法?
答: 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原则是“按需开发、精准安置”:
优先安置:主要面向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稳定家庭收入的“三无”帮扶对象。
岗位类型:重点开发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养护员、防返贫信息员、敬老助残协管员等公共服务类岗位。
规范管理:严格选聘程序,按时足额发放补贴,并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
问6:除了找工作,政府还提供哪些“造血式”的就业保障?
答: 除了“送岗位”,还提供“送技能、送保障”:
社保兜底:继续为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权益保障:严厉打击就业歧视、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帮扶:对帮扶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的就业指导和岗位推荐。
问7:文件在提升劳动者技能方面,有哪些“硬招”?
答: 强调“志智双扶”,从“愿意学”到“学得好”:
项目化培训:围绕先进制造、数字经济、康养家政等热门行业,开展“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培训。
“雨露计划+” :引导帮扶对象家庭的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在校期间补助照常发放,毕业后提供就业帮扶,直至其学业结束。
订单式培养:鼓励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定向、定岗培训。
问8:文件提到了“劳务品牌”和“乡村工匠”,这跟就业有什么关系?
答: 这是提升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的重要抓手:
打造特色劳务品牌:比如围绕“一老一小”打造养老、托育、医疗护理等家政品牌。品牌越响,劳动者议价能力越强,就业更稳定。
培育乡村工匠:支持手工艺人、能工巧匠发展特色产业,对带动群众增收显著的工匠,给予政策倾斜和奖励,让“手艺”变成“收益”。
问9:对于返乡创业的人员,有什么政策红利?
答: 文件提出“四创联动”支持体系,即“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
推广多种创业模式:如“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等。
全链条服务:对潜力好的项目,提供场地供给、资金扶持、人才引育、技术指导、市场对接等一条龙服务。
真金白银: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优惠政策。
问10:欠发达地区和易地搬迁安置区,会得到特殊照顾吗?
答: 是的,资源将重点倾斜:
项目倾斜:在产业布局、以工代赈项目安排上,优先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安置区倾斜。
能力提升:在人才培训、“三支一扶”等名额分配上给予倾斜。
配套建设:支持大型安置区建设配套产业园区,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
问11:这么好的政策,如何确保能落实到位?
答: 文件建立了严密的保障机制,明确“责任、资金、监督”三到位:
责任分工明确:人社部门牵头政策落实,发改部门负责以工代赈和苏陕协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象识别和数据监测。
资金多元聚合:统筹用好常态化帮扶资金、就业补助资金、苏陕协作资金等,发挥聚合效应,加大投入力度。
跟踪问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利用“秦云就业”等数字平台进行监测,同时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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