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治欠发〔2021〕1号)精神,经逐级推荐、国家评委会初审反馈、省治欠办实地考察,拟推荐西安市莲湖区劳动监察大队、渭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西安市新城区劳动监察大队谷涛、宝鸡市渭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刘军、铜川市印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王海盈、延安市洛川县劳动监察局党永华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63915170 传真:029-63915166

  陕西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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