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5 号)精神,经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条件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报经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办审核,确定陕西省宝鸡市司法局等10个单位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李文清等10名同志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屈金冈等3名同志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至5月6日。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省级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电话:029-63915208

传 真:029-63915104

邮 箱:81987815@qq.com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前大楼6-045

邮 编:710006

陕西省司法厅

联系电话:029-87294077

传 真:029-87294077

邮 箱:sftxjcwx@163.com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

邮 编:710043

附件:1.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名单

2.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名单

一、先进集体(10个)

1.陕西省宝鸡市司法局

2.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

3.陕西省汉中监狱特警队

4.陕西省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

5.陕西省商州监狱第一监区

6.陕西省汉中市司法局

7.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司法局

8.陕西省榆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一科

9.陕西省安康市司法局

10.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司法局

二、先进工作者(10名)

1.李文清 陕西省华山监狱重症传染病犯专管区副教导员

2.张秀玲 女 中共陕西省渭南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3.张武兵 陕西省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特殊病专管区艾滋病大队大队长

4.花 薇 女 陕西省监狱管理局财务装备处副处长

5.李 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二级调研员

6.赵科林 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司法局局长

7.郝 强 陕西省延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8.李 波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司法局局长

9.李 利 女 陕西省咸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10.陈 伟 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

三、劳动模范(3名)

1.屈金冈 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2.杨 磊 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主任

3.邓建军 陕西省汉江监狱劳动改造科供水供电站班长

附件2

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一、先进集体(10个)

1.陕西省宝鸡市司法局:宝鸡市司法局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思路,全力打造政治机关,党建工作经验被中宣部媒体刊登。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聚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宝鸡市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深化法律服务,率先建成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创新普法平台,构建新媒体矩阵,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创建23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八帮八解”、社区微治理等工作品牌,高标准推进“六好”司法所建设,被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打造智慧司法,搭建宝鸡法网,研发“宝鸡帮教”微信小程序,信息化建设位居全省前列。近年来,5项工作获国家级表彰,10多项工作获省级表彰,为推进平安宝鸡、法治宝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该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高点起步、高位运行,取得显著成效。富有陕西特色的全面依法治省制度体系基本建成,“一决定、一规划、两方案”的顶层设计走在全国前列。全国首创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首家建立协调小组实体化运行机制,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在疫情最吃紧的时候,全处多名同志主动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展示了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先后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3.陕西省汉中监狱特警队:陕西省汉中监狱特警队自成立以来,圆满完成服刑人员外诊百余人次、外出转押服刑人员数十次,全体特警队员奋战在重大活动安保、服刑人员24小时外诊看押等任务中达一千余天,无一次执勤失误。该队围绕强化特警之“特”,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打造“利刃出鞘·警中警”警营文化品牌,常态化开展体能训练、业务交流、应急演练、技能比武,先后与驻地公安特警支队、驻监武警部队等建立协作机制,联合进行入户反诈宣传,为中小学开展安全教育讲座,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先后被共青团汉中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被汉中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五星级党支部”“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4.陕西省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陕西省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担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管理和教育矫治工作。近年来,该所不断加强党建,打造过硬队伍,提升管理水平,干警职工理想信念坚定、纪律作风过硬、责任担当强化,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党委班子团结进取,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一岗双责”,扛起主责主业,积极探索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戒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狠抓安全管理,场所连续16年实现安全稳定“六无”目标。紧抓疫情防控,自疫情发生以来始终保持“三零”。积极在学校、社区等开展禁毒戒毒宣传和志愿帮扶,切实提高全社会识毒防毒拒毒意识。2020年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2021年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5.陕西省商州监狱第一监区:陕西省商州监狱第一监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建强支部堡垒,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体警察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一日八环节”管理为抓手,狠抓六重点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基础安全制度不放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活动;狠抓服刑人员“三课”教育,以文育人,改造质量不断提升。干警队伍清正廉洁,公正用权;以创建“智慧监狱”为载体,监区管理水平提升明显;监区持续安全稳定,先后被省委政法委、商洛市政法委表彰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评为安全管理精细化示范监区,多名干警受到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等表彰奖励。

6.陕西省汉中市司法局:汉中市司法局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全面谱写依法治市新篇章。“汉中市掌上12348”率先在全省建成线上线下、同等同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力打造司法所建设“样板工程”,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与“监所”建立联防联控、信息共享和定期会商工作机制,组建律师专业团队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近五年先后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妇女儿童维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国家级先进荣誉7项,荣获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参与行政立法、人民调解、农民工讨薪等省级先进荣誉11项。

7.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司法局:咸阳市彬州市司法局以党建为引领,全面统筹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全覆盖,行政复议零败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做到了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调处成功率98%;两类人员管理规范有序。“智慧矫正”建设达标,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法治宣传有声有色。“法律七进”持续深化,干群法治意识全面增强;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六好司法所有阵地、有制度、有人员、有成效;法律服务便民惠民。出台便民措施36条,解决急难愁盼问题2800件,深受群众好评;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和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等多项荣誉。

8.陕西省榆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一科:榆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一科,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原则,认真履行复议职责,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工作中克服人少案多困难,推行“能调尽调”,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及时制定线上接收复议申请、远程核验当事人身份信息等便利措施,引导群众“复议不出门”,案情复杂、证据材料多的“只跑一次”。每年复议纠错率达30%以上,纠正了一批相关单位和部门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充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力度、温度和群众满意度。多次获赠群众表达感谢的锦旗,先进事迹被《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学习强国平台等多家媒体报道。

9.陕西省安康市司法局:安康市司法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主动履职尽责,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坚实法治保障。聚力抓好头雁强群雁,常态化制度化抓好队伍建设,群众对安康市司法行政系统满意率位居全省前列。聚力规范制度强基础,制定完善《机关工作规则》等9项机关管理制度,各项业务制度机制不断健全规范。聚力主责主业强发展,先后成功创建“陕西省行政决策示范市”和“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市”,推出《村官巧断家务事》法治民歌剧、创新“三班法律服务”模式、培育“三力联调”“无忧调解超市”品牌、打造“四化”社区矫正体系等做法获得上级肯定和群众认可。先后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治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10.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司法局:商洛市柞水县司法局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职责定位,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基层基础不断加强,全省“六好司法所”创建率达78%,小岭司法所被命名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普法依法治理成效显著,先后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全省大调解工作格局试点示范工作全面完成,县诉调对接中心率先投入使用,矛盾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党政机关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先后为562名群众提供援助;大力推动“智慧矫正”建设,社区矫正工作保持零脱管、零漏管、零犯罪,被评为全省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

二、先进工作者(10名)

1.李文清:男,汉族,1973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陕西省华山监狱重症传染病犯专管区副教导员、一级警长。曾先后荣获“全省监狱系统十佳监狱人民警察”“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和“个人二等功”。17年来,李文清坚守艾滋病犯专管区一线,为艾滋病犯实施联合增效抗逆转录酶以及抗结核治疗,病犯死亡率降低了6.77%;他创建规范、科学管理,专管区没有发生过医疗事故和HIV病毒扩散及传染病例。经过多年实践,他创立了18项科学管理制度和措施,探索出一套科学完善的艾滋病管理治疗模式。他还建立了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多家单位的哨点监测、信息互通、技术支持和药品供给体系,构建了渭南市红十字会等机构的定期帮教机制。

2.张秀玲:女,汉族,1977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陕西省渭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张秀玲同志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2年,敬业实干、忠诚担当,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探索建设“一站式”矫正中心,编制《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手册》,“渭南模式”在全省推广;创新开展普法宣传,在全省首推普法责任清单制,运用“两微一端”形成普法宣传矩阵,开展“点菜普法”,提升法治宣传参与度和知晓率。聚焦推进法治渭南建设,探索“签、述、点、督、考”党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五步法,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纵深发展。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2019年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2020年被表彰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3.张武兵: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陕西省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特殊病专管区艾滋病大队大队长。张武兵参加工作28年来扎根一线,对党忠诚,服从命令,勇挑重担。2017年5月,所党委筹建特殊病专管区,他主动请缨去病区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他迅速进入封闭执勤岗位,共参加封闭执勤29批次,少则7天最长达到连续47天,累计封闭执勤达到380余天。2021年7月,戒毒人员郝某因脑梗脑出血住院21天,张武兵一直在医院陪护,帮助郝某锻炼肢体,照顾生活。2020年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2022年1月,他所在大队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4.花薇:女,汉族,1967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9年7月在陕西省女子监狱参加工作,2013年6月,任女子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2020年8月至今任陕西省监狱管理局财务装备处副处长,一级警督。曾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个人二等功一次,2021年被评为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2022年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双百政法英模”荣誉称号。担任副监狱长期间,常年深入监管一线,创新开展服刑人员思想、文化、技术教育,以教育矫治的攻心治本功能激发服刑人员改造的内驱动力。2020年初,在连续封监执勤33天的情况下,带领29名女警驰援武汉女子监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圆满完成援鄂任务,以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大无畏气概诠释了监狱人民警察的“硬核担当”。

5.李方:男,汉族,1965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二级调研员。参加工作以来,他3次荣立三等功,4次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领导干部,多次被市区两级评为先进个人。在2017年2月至2022年4月任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他带领全局干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百姓,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未央区先后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被司法部、关工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三方确定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心理、行为教育矫正”全国试点单位,被授予全省社矫中心建设示范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6.赵科林:男,汉族,1969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14年3月至今任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他牢记使命、对党忠诚,担当作为、实干创新,高标推进办公用房建设、普法机制落实、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监管等工作,率先完成“六好司法所”创建和三级调委会体系建设,多项工作持续位居全市前列,打造出一批特色品牌。眉县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教育先进县”和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称号。县司法局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个人荣获全省“七五”普法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为更高水平平安眉县、法治眉县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7.郝强:男,汉族,1982年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延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自2012年以来,他扎根法律援助一线岗位十年如一日,每年负责受理、审查、指派法律援助案件600件以上,默默奉献零出错,廉洁守纪零投诉。他心系群众办实事,累计办理诉讼、非诉讼法律援助3130余件,年均办理诉讼法援案件50件以上,每年为基层民众免费解答法律咨询上千次。他业务精通高质效维权,承办的大量优秀维权案件中有入选陕西省“全省十大法律援助案例”。2019年10月荣获陕西省“十佳法律援助律师”;2020年1月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8.李波:男,汉族,1970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汉中市宁强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该同志勤勉敬业、作风扎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善思善谋、善作善成,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做法在全省大调解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探索推行的社区矫正对象“互联网+”暨微信定位学习一体化机制、社区矫正档案“多档合一”管理机制等经验在全市推广。宁强县先后被表彰为“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示范县”“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宁强县司法局连续六年被表彰为“全市年度综合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先后荣获“全省人民调解优秀工作者”“全省社区矫正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称号。

9.李利:女,汉族,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咸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工作以来,她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为民服务初心,坚持贴近基层一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工作要求。高标准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圆满完成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平安创建等多项综合性工作任务,其个人和所在单位多次受到部省市表彰。勤思敏学、笔耕不辍,积极起草相关制度文件,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运行。踏实勤勉、恪尽职守,被司法部评为“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10.陈伟:男,汉族,1973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铜川市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信念坚定,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他结合实际,提出“点亮宣传教育星星火,聚成法治文化燎原势”的思路,主动作为,悉心实践。近年来,印台区法治宣传氛围浓厚,教育效果明显,法律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大幅提升,多次受到省、市表彰,他本人也多次被各级表彰为先进个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他舍小家为大家,主动到离城40多公里外的防疫一线卡站值守,经常夜以继日,却从无怨言。他耐得平淡、甘于奉献,严谨务实、勤勉肯干,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在平凡的司法行政岗位上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的执着坚守。

三、劳动模范(3名)

1.屈金冈,男,汉族,1970年7月生,中共党员、民盟盟员,法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党支部书记、主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执业近三十年来,代理多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担任省、市政府法律顾问,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长期捐资助学,扶贫帮困,投身公益,履行社会责任,迄今为止累计捐款捐物近600万元。他以“强根聚五心,铸魂促发展”的党建思想为引领,促进律所事业的发展。努力培养青年律师,关注行业未来发展。先后被评为“陕西省优秀律师”“优秀党务工作者”“中国律界2017-2020公益先锋人物”“首届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榜单“捐资助学”十大典型案例等称号。

2.杨磊,男,汉族,1971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国家一级公证员。1994年至今在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原陕西省公证处)从事公证工作。办理涉及家庭事务的遗嘱、继承、析产等复杂公证事项时,他充分发挥公证优势,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主动为群众解决证明开立难、材料提交难、办证程序难等难题,让群众免于路途奔波;为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履约的企业开辟战“疫”服务绿色通道,化解疫情导致的企业违约危机。预防减少社会纠纷,维护发展大局,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谱写出公证为民的新篇章。他忠于公证事业,在平凡岗位上无私奉献,曾获“全省优秀公证员”称号,汉唐公证处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3.邓建军,男,汉族,1966年8月生,1986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陕西省汉江监狱劳动改造科供水供电站班长,电工技师职称。该同志在岗位中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工作实践,积极探索电路改造更新、智能化用电、节能降耗等监狱电气化发展新路径,为监狱规范用电和设备革新提供了大量依据。完成各项重大水电迁改建项目,累计节约资金百万余元。他始终坚持“事故就是命令”,总能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迅速研判、果断处置,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从业三十多年来,其所负责的工作从未出现一起责任事故和伤亡事件。连续17年被单位评为“优秀工人”,先后6次获得上级部门的嘉奖,2012年被评为“陕西省劳动竞赛标兵”,2020年被评为陕西省农林水利气象系统首批“陕西产业工匠人才”。                                 (来源:省表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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