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人社局:荣获“陕西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大荔县人社局被陕西省水利厅等7部门联合授予“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9月16日,授牌仪式在县人社局机关大院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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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牌仪式上,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政府办副主任郭涛宣读《陕西省水利厅等7部门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节水型示范单元名单的通知》,县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丙军为县人社局进行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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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武斌表示,近年来,大荔县人社局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节水型单位有关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健全精细化管理办法,围绕节水管理制度、设备设施改造、节水日常管理、节水宣传等方面,积极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通过节水教育,开展节水行动,“节水优先、你我先行”已成为干部职工的共识,“惜水、爱水、节水”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已成为干部职工的常态,节水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已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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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大荔县人社局将以此次授牌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建设成果,积极探索节约用水新途径,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切实将节水行动贯穿到人社工作各方面,推动全系统节水型单位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县创全省节水型公共县城贡献人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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