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楠 审编:杨川)
“凡理不疑必明,凡情不疑必达。” 化解纷争需通情达理,更需智慧巧术。近日,商洛市丹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 “面对面” 与 “背对背” 相济的调解之法,妥善化解一起复杂劳动争议案,既解当事人心结,亦显基层治讼智慧,恰如古语 “治大国若烹小鲜”,于细微处见真章。
纠纷起微末:情法交织待解铃
此纠纷肇始于劳动关系解除,双方因薪资约定歧见渐深,终至对簿公堂。案件受理之初,仲裁员见双方怒目相向,若直接对坐论理,恐如 “火上浇油”,反增戾气。遂效仿古人 “分而治之” 之策,先以 “背对背” 调解法破局 —— 仲裁员如穿梭于经纬间的织工,分别与双方促膝长谈,听其委屈、析其法理、喻其情理。“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几番推心置腹后,双方剑拔弩张之势渐缓,如春水融冰,初现和解端倪。
调解现转机:阴阳相济破僵局
待双方心绪稍平,仲裁员择机转用 “面对面” 调解,如引流归渠,导矛盾入正轨。调解现场,仲裁员以 “君子和而不同” 为引,劝双方 “各退一步海阔天空”。当事人虽仍有争执,然经前期 “背对背” 铺垫,已能平心论事。仲裁员循循善诱,如庖丁解牛般剖析薪资症结,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缠讼多时的纠纷尘埃落定,恰如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尽显调解艺术之精妙。
新法惠民生:裁调结合树典范
2025 年以来,丹凤仲裁院针对劳动争议频发之势,创新推出 “阴阳调解术”(“面对面” 与 “背对背” 结合),上半年已成功化解 9 起案件。其法以 “民惟邦本” 为核,将调解贯穿始终,如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般消弭纷争。此举既护劳动者权益于分毫,又维企业运营之有序,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注入 “清泉活水”,恰是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的现代诠释,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可鉴之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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