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决战脱贫攻坚”创业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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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5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决战脱贫攻坚”创业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邀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陈晓东,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张惠龙,陕西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与稽核处处长杜启光出席,介绍全省稳岗就业扶贫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多措并举保就业、扩就业、稳就业,努力使贫困劳动力就业有岗位、培训有政策、创业有扶持。全省有就业意愿的112.38万户贫困户每户至少有一人就业,202.12万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提前完成就业扶贫主要目标任务。

  面对新冠疫情冲击,我省实施“五个一批”特殊措施保就业,“点对点”返岗复工一批、网络招聘一批、线上培训一批、带贫企业解决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全省“点对点”接送贫困劳动力2.26万人,帮扶131.14万名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基本实现应返尽返。省人社厅会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开发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按城镇公益性岗位月补贴标准的120%给予补贴,安置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生活困难的贫困劳动力2.54万人。

  在扩就业方面,我省支持带贫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目前,全省社区工厂达1365家,吸纳就业5.18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55万人;就业扶贫基地达1120家,吸纳就业11.99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85万人。

  对2019年年底18.34万名未脱贫人口中7224名未就业劳动力,我省实施专项帮扶行动,因人施策,“一对一”到户到人帮扶。我省在800人以上的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或服务窗口243个,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能力水平。

  技能培训中,我省强化就业导向,提高培训就业率。技工院校和96个涉贫县开展的县校合作培训已开班105期,培训贫困劳动力4857人。今年以来我省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共培训6.68万人。此外,还有3.04万名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就读技工院校。

  我省还初步建成了“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开发的“秦云就业”小程序可提供问政策、找工作、查社保、保权益等13类95项服务事项。

  为了巩固就业扶贫成果,我省建立了监测户、边缘户监测机制,稳岗就业工作机制,失业回流人员帮扶机制等工作机制,努力将贫困劳动力稳在企业、稳在就业地。

  对在市外省内就业的35万名贫困劳动力,由输入地照单核查,建立失业人员清单,组织输入地逐人帮扶;对在省外就业的45.15万名贫困劳动力,我省与其他省(市)密切对接,共同帮扶。对于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失业回流情况,相关部门及时登记,逐人提供服务,6月以来回流的8950人已就业85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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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持续支持帮助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发挥社会保险防贫减贫作用。目前,全省符合条件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2018年1月起,我省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政府每年为其缴纳50元保费。部分县(区、市)还进一步制定了减轻贫困人员缴费负担的政策。2018年,我省为91.17万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5194.46万元;2019年,我省为49.5万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2965.4万元。今年截至9月底,我省为36.34万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1937.92万元。

  为加快推进符合条件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反复比对贫困人员名单和参保数据,进村入户宣讲政策。截至目前,我省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79.49万人,其中领取待遇111.32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目标任务。5.45万名60周岁及以上贫困人员不用缴纳或者补缴养老保险费,直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与此同时,我省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018年以来,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18元,我省在此基础上增加5元,部分市(区)也相继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一年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提高待遇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780.37万人,领取待遇528.89万人,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08元,平均月待遇水平142元。

  据了解,我省将动态关注掌握扶贫平台贫困人员数据变化,做到新增一个、纳入一个,达龄一个、发放一个,确保全面实现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同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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