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法治“小院落” 平安“大舞台”

  (通讯员:辛恒卫 郭宏斌)

  在商洛市镇安县西口回族镇岭沟村,法治“小院落”是乡村治理的一块“金字招牌”。以法润民、以法惠民,法治“小院落”有效助力乡村治理,激活岭沟村发展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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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老百姓养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好习惯,我们从培养‘法律明白人’开始,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将法治融入自治、德治一起来抓。”这是岭沟村党支部书记汪冠银带领岭沟人创立法治“小院落”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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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书记给我们讲的春耕防火安全,坡边的荒草烧不得,引起大灾要承担法律责任……”说到“乡音法治讲堂”,住在一组金鸡岭的村民朱家成对汪冠银宣讲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印象深刻。这里山坡森林覆盖率高,自从法治“小院落”里宣讲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后,大家都自觉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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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四个村民小组有四个住户比较集中的院落,每个星期轮流讲一次”。组织村干部听法治宣讲,开展日常工作要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相结合,让法治宣讲成为岭沟村的常态。宣讲课上,参加的人员包括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村民代表。

  除了村干部带头定期宣讲,西口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单位也会结合国家宪法日、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七一建党节、教师节等节庆日到岭沟村二组的永兴、三组的四氏和四组的和谐三个法治“小院落”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文明新风吹入岭沟全村的家家户户。

  “我们设立法治‘小院落’时还请有法律顾问—郑高军。”汪冠银口中的法律顾问郑高军是陕西善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也是镇上专门聘请的法律顾问。他充分发挥自己的法律所长为乡亲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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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律师讲的土地承包法对于我们农民来说,太实用了!以前都不清楚,土地还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村民汪宗树提起郑律师的法律课,接连点赞。以前提到流转土地发展产业,村民总有顾虑。弄清楚了土地“三权”分置,大家放心将土地流转出去发展产业,村里经济发展日益红火。

  遇到矛盾纠纷,岭沟村人也会到院长(也是片长)“说事室”评理。相邻通行权、采光权……这些都是村民矛盾纠纷中常有的法律问题。院长对常见的简单纠纷就地调处,对疑难复杂矛盾和无权解决问题交由岭沟村“阳光说事室”工作人员调处解决,让岭沟村乡邻矛盾纠纷得以轻松化解。

  “以前一年要调解几十起矛盾纠纷,现在连口角都少了……”这是村民胡吉群最直接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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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岭沟村以法治“小院”为载体,积极探索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新路径,积小安为大安。村民游手好闲的人少了,发展产业的多了,村风民风有了很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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