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百家事 温暖众人心——记镇安县庙沟镇退休干部、共产党员、“商洛好人”李光志

  (通讯员:匡培印  辛恒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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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老,请你给我解决一下我和李某某林地边界不清的事,人家找人已经砍了四五十捆柴,占了我的自留山,我们两家到现在都闹得不愉快”。近日,镇安县庙沟镇双喜村李光志的“和为贵调解室”里,村民周某某激动地说着他的诉求。

  了解事情经过后,李光志组织当年划分林地还健在的当事人、拿上李周两家的林权证,采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经过一番调解,两人终于握手言和。

  这是镇安县庙沟镇退休干部、共产党员、“商洛好人”李光志创办的“和为贵调解室”调解民事纠纷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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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光志,男,汉族,现年74岁,党员,退休干部,2012年从镇人大主席岗位上退休。退休后的李光志,积极组织村里“五老”群体成立了老年协会,从2013年12月又充分发挥自身经验多、威望高、明法律、懂政策的优势,在自己的家中创办了“和为贵调解室”。李光志“和为贵调解室”经常是办事群众光顾的地方,许多村民到村上办事路过他家门口,都要到他的“和为贵调解室”里坐一坐,喝一口他递上的热茶。这个调解室是免费的法律服务室,群众平时家里遇上事,想签个合同,或立个字据,李光志总是爽快地帮忙。他用心用情服务群众,用调解工作谱写为民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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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工作做到群众心里去

  2022年4月,双喜村有两户村民找到李光志,他们两家都说自己的地被对方多占了。农村土地纠纷是最常见的矛盾,但李光志都从来不会在调解上掉以轻心。实地调查、认真走访这是李光志向来的习惯。

  来到这两户村民家里,李光志首先向四周村民了解了情况。原来,这两家是地邻,他们的土地以前都是交给亲戚耕种。去年3月,想把土地租出去,结果租地人一量,发现亩数对不上,两家人的地都少了。两家人都认为是有人多占了地,可谁也不认可,这事就没了进展。

  李光志通过走访心里有了底,他找到另外涉及的两家地邻,苦口婆心做工作:“都是乡里乡亲的,低头不见抬头见,事闹大了对谁都不好……”一次不行,就两次……村民被李光志的诚心所打动,说出心里话。原来他们是担心自己的地少了,以后占地少拿补偿。李光志了解过这些政策,提醒村民:“如果这纠纷弄不清,以后的占地补偿款肯定要等纠纷彻底解决才会给到户里,是谁的就是谁的”。村民慢慢松了口,答应量地。李光志趁热打铁,拿起卷尺,喊上这两家人到了地里。“咱不偏不向,就认尺子。”在李光志的主持下,两家的地很快量准了,外侧地邻多占的地还了回去,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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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行动书写调解担当

  一件纠纷,若得不到及时有效调解,小纠纷也可能发展激化,造成大的事端。回顾十年的调解工作,李光志深深地体会到,调解工作虽平凡细小,但作用却不可小觑。他始终竭尽全力履行好一个退休干部、人民义务调解员的神圣职责。

  前些年,双喜村有两位李家同姓的村民因核桃树经济林问题产生了矛盾,多次上访无果,继而两家大打出手,造成一人轻伤。两家为此剑拔弩张,眼看严重事态一触即发。在这紧急关头,李光志夫妻俩(妻子刘良慧现年70岁,也是老党员经常协助他做调解工作)及时赶到。面对情绪激动的同姓李家两村民,李光志夫妻俩千方百计地进行安抚,几个小时没顾得上喝一口水,这两家李姓村民双方情绪慢慢缓和下来。最终双方在晓之以理的调解下,为双方化解了矛盾,避免了事态发生。

  三天后,李光志还是不放心,又来到这两家李姓村民家里走访,发现没有任何问题才放心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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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人是最大的快乐

  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李光志的身影。凭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热爱,凭着对群众的一片赤诚,他为百姓化解了一件件纠纷。

  2016年的一天,村民刘某找到村支书记反映,邻居周某2015年至2016年在原有房屋的基础上扩建三间两层楼房,严重影响了自己住房采光和通风。由于刘某长期在山西务工,当刘某回来时,发现房屋已经建成,且在他家院里堆放很多垃圾,并有多处点火焚烧痕迹。他与周某多次沟通,协商无果,于是找到村里,要求村干部给予解决,解决不了就要一级一级向上信访。村“两委”多次协商无果后,来到了李光志的“和为贵调解室”寻求解决。

  李光志多次去村里找到双方了解情况,并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单独找双方当事人谈心,就如何解决问题进行沟通,拿出了多个方案让双方当事人商讨是否可行。一番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周某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刘某的两间旧房屋及宅基地,刘某表示满意,一场纠纷被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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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李光志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还组织村里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成立了“夕阳红自乐班”,每位老人自己购买乐器、服装,利用节假日、重大节日活动巡回全村义务演出,宣传党的政策,向村民传递法律法规。截止目前,双喜村的“夕阳红自乐班”,已经自编自演“十唱共产党”、“一河清水送北京”等20多个快板、相声、表演唱,不仅在本村义务演出,而且到庙沟镇的中坪、三联等村参加重大节日活动演出,深受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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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大的快乐莫过于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了遇到难处的人,能在有生之年为党和人民再做点有益的事”。正是坚守着这样的信念,自2013年以来,李光志义务化解调处民事纠纷56起,成功率达到100%,组织“夕阳红自乐班”参加义务演出61场次,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认同和支持。因工作突出,李光志曾被县司法局、庙沟镇党委评为优秀调解员;2022年4月被评为“商洛好人”,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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