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多视角诠释就业优先政策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我国有14亿人口、9亿劳动力,解决好就业问题,始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如何在新阶段更好地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近日,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

  记者: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是我国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重要基础。怎样更好地理解就业优先政策的内涵和外延?

  莫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必须抓紧抓实抓好。

  就业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从2002年开始确立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到2005年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延续扩展,再到2008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形成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演进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更加突出创业和就业紧密结合、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拓展就业新空间,积极就业政策不断迭代升级完善,每一次实践的步伐都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在政策层面的具体体现,是对我国积极就业政策的进一步丰富拓展。在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就业优先政策之后,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就业优先政策作为三大宏观政策之一,提出加强宏观政策的协调配合,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发力,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20年,中央把保居民就业突出地放在“六保”的首位,凸显出稳定居民就业、全力保住工作岗位是经济工作的底线,是宏观政策非常重要的目标。

  五年来,通过不断加大就业工作推进力度,逐步探索出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的有效路径,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保持就业局势总体平稳,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记者:几年来,我国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在保就业、稳发展方面发挥了哪些具体成效?

  莫荣:就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源泉”和“稳定器”。多年来,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坚持深入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把稳增长、保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稳就业、促就业已成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在宏观政策上坚持就业优先。通过积极探索建立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机制,着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服务业促进就业,大力提高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然袭来,给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面对严峻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应对疫情的“稳就业”相关政策,贯彻了就业优先政策的主线,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就业优先政策,实施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这些组合政策出台之快超出了预期,确保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几年来,在积极就业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就业政策与就业服务体系日趋丰富完善。

  “十三五”时期,我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超过6000万人。就业局势的稳定成为民生改善的坚实基础、经济企稳的有利支撑和社会稳定的“压舱石”。

  记者:“十四五”的大幕已经拉开,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十四五”期间开展就业工作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何在新阶段更好地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莫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提出一系列新要求,明确一系列重大任务。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基本内涵。

  未来五年,世界格局将发生深刻变化,百年变局的转折期充满风险和机遇。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应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稳住就业,经济社会大盘就有了稳定的“基石”。

  “十四五”时期,我国就业总量压力将持续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也在不断加大。同时,新就业形态与传统就业制度的矛盾将开始凸显,这些问题都对我国就业工作提出了挑战。

  我认为,“十四五”期间要继续要强化积极就业政策,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政策,推动就业优先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三大宏观经济政策实现协同。就业政策更完善,财政政策应更加积极,货币政策应更加稳健,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新时期,应该不断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

  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经济发展。当前,我国正从国际经济大循环,向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转变,内需将持续扩大,中国经济有强大的的增长韧性,中国市场有广阔的增长空间。未来,我国立足国内大循环、促进双循环,将给就业市场带来重大变革。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疫情突如其来,‘新就业形态’也是突如其来。对此,我们要顺势而为,让其顺其自然、脱颖而出” 。

  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发展迅猛。新就业形态创造新机遇,当前个体经营、自由或者自雇就业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日渐增多,正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特别在2020年疫情期间,共享经济、直播经济、数字经济特别亮眼,也增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总体上有1亿人是灵活性的就业,其中有7800万人是依托互联网的新就业形态。

  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及中央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要求,未来不仅要实现充分就业,还要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如何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更高质量的就业问题、社保问题、劳动关系问题,以及怎么从法律上彻底解决问题,促进我国新业态新经济的发展,促进劳动者获得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将变得至关重要。

  同时,在制度理念上,失业保险正从消极地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向积极地促进就业预防失业转变。这意味着,我国失业保险已不仅仅是社会保险的政策手段,更是稳定就业、促进就业的重要工具,是就业优先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未来要根据就业形势和工作重点的变化,围绕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总体要求,实施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将费率调整、稳岗返还、技能提升、促就业服务等政策作为就业优先政策的调控工具,使之在保民生稳就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我们相信,有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政府、劳动者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目标。                             ( 中国劳动保障报记者 王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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